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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劳务合同

2020-02-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阅本劳动协议,就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协议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适公司考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从业条件及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山西省朔州市_____________从事酒店商务车辆驾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乙方对甲方指派的商务车辆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实施整体维护及全面管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持有国家交通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工作时间内若因未按国家相干规定随身携带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法规进行驾驶,违反操作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甲方指派车辆的管理及养护、日常维护工作,因乙方责任而导致的车辆正常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遇到重大事件时,应向甲方及时汇报,并获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6、乙方应定期对所驾驶管理的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合理建议。

  7、乙方应实事求是报销油费、过路费、年检费等相关费用,不得虚报、假报所有费用,一经查实,甲方将按贪污行为处理。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追回经济损失,拒发乙方薪资并予以除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入职时应在本市内提供第三人(具备相应责任能力人)进行担保,并出具担保书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入档案保存。担保书内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名及手印。

  9、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车辆进行非因公使用,否则将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经济责任和处罚。

  (二)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对乙方实行月薪发工资制。乙方的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普通员工级________工资。考察试用期间乙方的工资执行________元(大写:元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具体结算时间为每月31日(或30日),具体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月20日。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依法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双方自愿协商。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局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双方或单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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