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就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及金额
序号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金额(大小写)
二、质量
1、乙方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产品。
2、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保证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3、乙方所提供货品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任何权属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对所提供货品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按国家“三包法”与厂家相关规定负责“三包”,保修期外产品将按厂家保修政策进行有偿维修。(注:易损件和耗材不在保修范围内。)
5、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货地点、费用负担及包装的供应与回收: 。
3、甲方收到货物后,立即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交付的货品规格型号与合同定购的不一致,或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包装破损严重的,乙方有权拒收,经双方核实后,甲方给予包退、包换,若甲方未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
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1、甲方现金或对公转账支付本合同金额¥ 元,乙方开具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2、甲方未支付完合同全部货款 则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由乙方按采购合同价的2 %赔偿。
六、合同确认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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