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兹有综合部员工Z1,近期在工作中责任心及工作状态较差,一周内出现两次旷工行为。工作方面,两次未执行工作安排。其中,八月十七日未按安排执行公司XX项目员工到机场的送机工作,所幸在其他员工的配合下,未导致项目员工延误行程。对此,针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经公司研究,对Z1作如下处罚:
一、对Z1处于全公司通报批评。取消其参与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格。
二、对Z1处于20xx元的罚款,并取消本月绩效工资。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均以此为戒,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细致程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特此通知。
z路桥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二○**年八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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