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二、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三、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组织机构图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五、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状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状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状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状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事故调度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调查事故原因,报有关上级部门。
(3)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4)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
(5)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6)与保险部门一齐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六、危险源分析与监控:
发生车辆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危险地段行车(陡坡地段、急转弯地段)、无证驾驶等。
对引起车辆交通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七、预防措施
车辆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车辆交通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编、审、批手续程序;务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的应急预案务必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2)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对车辆管理工作应负的职责,建立严密的保证体系,做到定岗、定位、定责。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职工都要在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人员掌握车辆运输及车辆事故抢险的相关知识。
(4)建立生活、施工用车审批制度:生活车辆出车前务必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办公室批准,严禁任何人私自驾车外出;施工车辆出车务必经施工队长批准。
八、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1、根据作业的特点,给现场工人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安全带等。
2、为每个抢险的职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部设立救援组,出现紧急状况,做好现场救护。
九、透过复杂地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1)透过危险陡坡时,应先换入低速档,持续足够的动力。
(2)透过依山傍水地段时,应选取道路中间或靠山的一侧谨慎行车;转弯时应随时提防对方来车和注意路旁状况,遇有来车,选取安全地带会车。
(3)驶近弯道时务必做到“减速、鸣喇叭、靠右行”,要注意路边是否坚实可靠。
(4)山地驾驶注意持续车距,下坡与前车距离不少于75米,上坡不少于50米。若遇陡坡,应在前车透过后,再行爬坡。
十、炎热条件下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
(1)行驶中随时注意水温,不要使水温超过95℃。
(2)冷却水沸腾时,不要立刻熄火和急于加添冷水。
(3)热车开启散热器盖时,须用手套或手巾裹手,同时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慢慢旋转散热器盖。
(4)经常注意轮胎气压,如发现气压过高,应停车休息,待正常后再行车。
(5)在高温下不可频繁使用制动,以免造成制动失灵。
十一、雨雾天行驶安全注意事项:
(1)透过引起打滑地段时,务必严格控制车速,不要急转方向,避免使用脚刹,防止车辆侧滑。
(2)选取安全路面行驶,会车时应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车事故。
(3)遇到浓雾天气,应等到大雾散去后再行行驶。
十二、夜间驾驶安全注意事项:
(1)会车时要注意预选平坦、安全的交会地点。
(2)车辆出现故障时,停车灯不亮时,应用手电筒或简便用具显示停车位置,避免其他车辆观察不清发生意外。
(3)禁止疲劳驾驶。
十三、其它安全措施:
(1)车辆下坡时,禁止空挡溜车。
(2)施工现场内行车限速5公里。
(3)禁止无证驾驶,禁止超载
十四、预警行动
现场安全员、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及时发出危险警示信息,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安排人员对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
十五、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报现场负责人、安全长、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及车辆事故应急办公室,现场负责人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现场车辆事故态势决定是否寻求外部支援,如果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22请求支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十六、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Ⅰ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项目部按照重大事故报告规定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上报建总。由集团公司负责应急响应,现场用心开展应急救援。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轻伤5人以上或重伤1—2人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由项目部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上报集团公司。但项目部要用心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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