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共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深入整治全市教育体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教体党〔20xx〕10号)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民办)各学校(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对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二〔20xx〕393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xx-20xx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平教体基函〔20xx〕8号)(以下简称《目录》)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9月以来,全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全市中小学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查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查处和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2.在《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包括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3.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4.未及时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的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强制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等;
5.老师讲授、布置、批改《目录》之外的由家长委员会或个别家长组织统一购买的教辅材料。
6.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7.从中牟利、吃回扣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26日-5月6日)
1.加强领导。成立平顶山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苏红英
副组长:尹卫东 李俊峰
成 员:杨凯伟 薛建军 杨成宏 李松 李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杨凯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
2.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本学校实施方案。于5月6 日前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宣传启动。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治(5月7日-5月31日)
1.全面自查。各单位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对20xx年9月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5月20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点解剖。各单位要对有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剖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剖析学校(年级)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问责。
3.督导检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
4.严格问责。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对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5月31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材料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满意度。
2.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查处教辅发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各级发行单位要规范发行行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对违规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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