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将位于 饭店承包给乙方经营,按下列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①按年度承包,承包期间只有经营管理权。②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继续经营,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饭店转让或再出租后,甲方退还乙方本年度余下的房租及租金。
二、承包期间饭店的亏损及赢利安全风险与甲方无关(赢利归乙方所得,亏损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期间:饭店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工商、税务、卫生、物业、水电暖气费用等。甲方保障饭店暖气管道畅通,能正常使用。
四、到期之前,若继续承包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及饭店租金,如果不再承包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五、房屋租金每年壹拾贰万元整,每年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房租,日期为每年5月30日,续租叁年不涨房屋租金,押金为一次性交。
六、饭店承包为每年伍万元整。押金为伍万元整,租期满后,承租到期前提前一个月给甲方租金,乙方将一切费用结清,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承包期内乙方如发生水灾、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
八、乙方不得在饭店场地内进行违法传销或违法赌博等一切经营行为,在承租期间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饭店内外所有物件见后附清单。
十、房屋租金,饭店租金,押金,以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