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安装使用单位):
乙方(设备施工单位):
为约束甲乙双方有效执行相互协商达成的《节电工程施工合同》,特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备安装使用的条件、经济效益
1.甲方提供整体用电费用、用电负荷情况的准确资料,并协助乙方对以上各项资料测试核准。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并经测试核准后的资料,给甲方做节电工程的方案和预算。
3.经济目的:按照乙方的改造工程方案将使甲方的总体节电率达到 %。
第二条 所安装节电设备名称、型号、质量、单价、数量、金额
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标准单价数量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使用、维护、保修责任
本公司的产品保修期 年, 年维护。使用年限在 年以上。
第四条 安装条件和结算条件
1.甲乙双方共同对节电设备安装前后同一负载、同一时段用电量情况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测试结果达到第一条第三款节电率后。甲乙双方则按改造方案实施全部改造工程内容。该节电设备计入总工程款中;如果甲方因故不能进一步实施改造工程,则需要将乙方已安装节电设备款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测试结果签字后即付给乙方。
2.甲方认可乙方的测试结果,同意进行总体工程实施安装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乙方将节电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安装施工前,甲方应再次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安装结束并运行正常后 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可以按照乙方开户银行的要求进行节能贷款。专款专用,贷款将全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负责按规定时间分期还贷。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提供准确用电量及负载等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帮助。
2.甲方在节电设备安装后,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如未能按照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保证在节电设备安装后的测试期内,不增减该条线路的用电设备数量和负载。否则因此未达到约定的节电效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保证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效果。
5.在以上前提下,如乙方设备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节电率,则无条件撤回设备。并将试用部位恢复原状,如造成经济损失,则如数给予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规定,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则须给对方赔偿不少于本合同标的额 %的经济损失。并于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 日内付给对方。
第七条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文件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公证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自觉遵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电话: 经办人: (签章)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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