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安全教育日”是3月28日,主题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利用今天在国旗下的演讲让学生们了解与我们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四部分,即行人和乘客的交通规则。
1、行人应该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人应该走在路边。
2、行人通过十字路口或者交叉路口时,应当采取人行横道或者交叉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如果你穿过没有交通灯、人行横道或没有交叉设施的路段,你应该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行人不准穿越或倚靠道路隔离设施。不准乘车、强行拦车或者进行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学龄前儿童、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病患者和智力残疾者应由其监护人、其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负责其管理和保护的人带路。
5、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示通行。如果没有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他们应在确认没有列车接近后迅速通过。
6、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不得有任何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些就是今天研究的内容。
我希望学生们在未来的日子里树立起坚定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成为健康快乐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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