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二、货物质量要求:
1、 供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
3、 如果所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产品,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供方须以十倍价款赔偿需方。
三、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需方规定的地点。
四、货物验收:
到货后,经安装、调试后,由需方相关人员验收。
五、售后服务:
1、 供方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既:包换、包退、保修。(人为造成的及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2、 供方在接到用户反馈信息后24小时内解决产品维修问题。
六、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指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七、付款方式:需方所需货物到货后开出全额支票给供方,供方卸货。
八、结算方式:需方将按实际使用数量给供方结算。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十、本合同如需修改;修改部分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方:
需 方: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日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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