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六建房函﹝20xx﹞697号)》和《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舒安﹝20xx﹞1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工委会议上就此项工作作了专门安排。
一、工作落实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由项目办、基教股、职教股、监察室、城关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学校建筑设施安全排查组,对城区所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围墙、挡土墙、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燃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排查,要求各农村中心学校负责本辖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设施安全排查工作,排查报告上报县教育局。
二、排查结果
此次我们共对全县235所学校(含民办)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共排查校舍安全隐患2处(干汊河中心学校综合楼864㎡、桃溪中学教师宿舍400㎡),围墙隐患465米(桃溪中心学校小学部200米、晓天中学100米、查湾中心学校15米、城关沙埂小学100米、南港沙埂中学50米),挡土墙隐患1处(山七小河口希望小学20米),护栏隐患1处(千人桥镇重阳初级中学50米),供水隐患2处(舒城中学1000米、晓天中心小学650米),供电隐患5处(春秋中心校电缆、南港明德小学电缆、高峰中心学校用电负荷超载、山七镇燕春初中电缆、柏林中心校用电负荷超载)。
三、综合整治
针对上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迅速制定了整改措施,要求干汊河中心学校和桃溪中学对各自的隐患校舍进行拆除;对学校存在围墙隐患的.,进行围墙改造或拆除重建;对学校存在挡土墙隐患的,进行挡土墙拆除重建;对舒城中学和晓天中心小学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换;对春秋中心校等5所学校存在电缆、用电负荷超载隐患的,给予更换电缆、增加变压器等。
在制定措施的同时,我局狠抓落实,要求各隐患点学校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安全教育
对安全教育我局是常抓不懈,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宣传栏、班刊、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五、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已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了内部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了安全管理员,建立了安全管理台账,建立了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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