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工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加工和制作指定服装,作为甲方人员工作服装,详见下表:
品名
数量(套)
单价(元/套)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2、交付期限:年月日。
二、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工作服装含税制作费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下称“协议总价”),增值税税率为%。
2、上述协议总价固定包干,已包括设计、人工、设计知识产权、增值税税金、样衣及服装材料与制作费用、不合体服装修改完善费用、利润、差旅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协议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乙方完成工作服装的设计、加工和制作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按双方认可的样品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书面确认后,方视为乙方交付完成。
4、制作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署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的20%作为定金;
(2)乙方交付全部服装后日内,甲方付至协议总价的95%;
(3)交付完成后二个月内双方完成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协议总价的100%。
(4)乙方确认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发票条款
(1)本合同项下所指“增值税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①专用;②普通。(请结合具体业务选择对应发票类型)。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足额且经甲方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3)如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如本合同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如继续委托乙方提供工装制作服务时,无需再次向乙方支付工装设计费用。乙方确认,如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委托乙方制作工作服装,有权直接援引本条约定。
三、知识产权约定
1、本协议项下工作服装相关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服装及任何工作服装文件用于其他用途或提供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服装均系其独自创作完成(甲方提供服装样式的除外),提交给甲方后不会遭致任何单位及个人(包括乙方员工)向甲方主张知识产权侵权,否则由此发生的争议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作服装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完善。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工作服装制作费用。
3、甲乙双方均认可选定工作服装样品的款式、面料等相关材料、质量标准和参数,乙方应按照甲方选定样品按甲方提报的工作服装尺码制作工作服装。因面料问题造成的工作服装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全部重做,仍不符合样品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工装质量问题(包括工作服装不合体的情况),由乙方负责修改或重做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乙方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方式履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义务,应在收到甲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立即纠正,并在7日内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乙方继续其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就其损失获得乙方赔偿,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逾期付款时,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发生逾期情形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含15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包括甲方行使协议解除权情况的),除协议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
六、业务联系人信息
1、为便于履行合同,双方各自指定对接人壹名,具体信息如下:
(1)甲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甲方对接人有权代表甲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管、纠正乙方违约行为、督促乙方付款、收发函件。超出前述授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3、乙方确认本方对接人有权代表本方收发函件、协调沟通合同履行事宜、参加会议、签署会议文件、确认事实及违约责任、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等。
4、各方均确认:对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达信函,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担。
5、如上述信息确需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通知变更信息导致变更方无法收到有关函件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生效及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附件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以下无正文,为《工服制作协议》签章页)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 日 签署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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