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保证船机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船机的安全与环保是指工程船舶或施工机械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船机本身的伤害和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1.3各船机保有单位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小。
1.4预案的目标应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辨识的结果来确定。船机方面共有六个,包括船舶翻沉、起重机事故、加压舱灾害、船舶排污、船舶挖/倒泥污染和拌和系统的粉尘污染。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船机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
2.2各船机保有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船机安全与环保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小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联系方法、工作程序、应急措施和纠正完善等内容。
3、工作程序
3.1船机保有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进行重点监控并配备相应的船机设备、器具、索具等。
3.2事故发生后应马上汇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危害的轻重,实施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措施原则
各单位根据船机保有情况和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船机安全与环保应急预案,坚持“充分准备,快速反应,措施得当”的原则。
5、纠正与完善
5.1事故发生后主管副总经理与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惩罚,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2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部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部分进行检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高对安全/环保的认识及技能。
6、附则
6.1本预案公布之日起实施
6.2本预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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