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1-10-10 来源:意榕旅游网

  矿属各部门、监理、各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煤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煤监执法〔20xx〕191 号)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省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全面、细致、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公司“百日安全活动”,深刻汲取公司历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教训,切实加强基础建设,狠抓薄弱环节,消除风险隐患,保安全、保稳定、 促和谐,巩固和维护大南湖一矿发展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x煤矿20xx年第一个百日安全活动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自查期间要高度重视本次顶板管理专项检查,严禁走过场。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

  (2)专项检查领导组要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检查评分。

  (3)对发现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进行整顿。

  四、检查内容与检查方式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七条规定》宣传、落实、实施、贯彻的工作方案

  1、贯彻、实领情况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技术科全体人员及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2、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

  ②是否制定并实施宣传贯彻《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

  ③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

  (二)、矿井生产布局情况

  1、 矿井生产布局情况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②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三)、矿井通风系统情况专项检查

  1、矿井通风系统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目标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经济、可靠,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3、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

  ②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

  ③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四)、瓦斯专项检查

  1、瓦斯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目标

  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按国家规定应建立瓦斯治理机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场和技术管理得到加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3、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

  ②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五)、防火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防火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做我矿防火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井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燃发火等级

  ②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4、专项工作方案

  (1)外因火灾的预防

  01、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易爆物质入井;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井下不准使用电气焊、喷灯焊接或切割。如必须使用,必须制定严格、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相关部门批准;其次,在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取暖。

  02、井下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设备性能完好;防止电火花、电弧及摩擦起火生成的事故。

  03、加强爆破管理;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许用的矿用炸药;不得使用过期或劣质炸药,不准放明炮或者明火放炮、放糊炮;不准用动力电源放炮;炮眼的封泥长度和封填材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封填,方可进行放炮,避免引起火灾。

  04、严禁不阻燃或不抗燃的电缆、输送带和风筒入井。

  05、井口房、井架和井口20m范围内的建筑物以及主要进、回风巷、主平硐、主要巷道的连接处、井下主要的硐室和机电设备等,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筑或支护或者最好布置在岩层中。

  06、井口都应设防火铁门,预防井口火灾或附近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巷与各生产水平的交汇处都应设置防火铁门,并定期对防火铁门的质量和灵活可靠性进行检查。

  07、矿井必须在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主要运输大巷中应设消防材料库,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备有消防车。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时不准挪作他用,井下绞车房或者绞车硐室、机电硐室、水泵房和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都要配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无损。

  08、矿井必须在地面建立容量不低于200m3的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应铺设消防管路,每隔30m-50m的距离设一组消防水龙头。

  (2)内因火灾的预防

  01、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顺序;提高矿井防火能力;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杜绝采空区漏风,采取均压通风的防火措施,加强防火管理等措施来预防煤炭自燃,减少或杜绝煤炭自燃发火的隐患。

  02、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煤炭自燃发火前期的相关预兆,及时发现发火预兆,为灭火工作带来时间,进行预防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启动矿井防火应急预案,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

  03、加强对废弃巷道和采空区的管理,及时封闭废巷和采空区,以做到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的各种发火隐患及时处理。

  04、加强密闭的质量和日常检查管理工作,避免漏风引起煤炭自燃。

  05、利用新技术的发展和新设备来提高矿井自身防灭火的能力 。

  六、水害防治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水患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x科长兼任。

  2、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对发现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到位”。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②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

  ③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

  ④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

  ⑤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

  ⑥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3、专项工作方案

  (一)地面机构资料方面

  01、防治水工作是否做到五专。即专业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水设备、专职探放水队伍、专项防治水制度。

  02、专业探访水人员是否按照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03、防治水九项制度、四种图纸、三种台帐是否建立健全。

  04、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是否编制并经主体审批备案。

  05、探放水设计是否制定完善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0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是否编制完成并上报审批。

  07、按照“探掘分离”原则是否进行闭合管理。即掘进面是否有探水通知单、探水检查验收表,是否有掘进通知单、掘进检查验收表。

  (二)井下现场管理方面

  01、井下探放水是否做到“四牌一图”规范管理。即探放水公布牌、探水次数标志牌、探水(掘进)指令牌、进度里程牌和探水钻孔布置图。

  02、井下探放水是否按设计施工。并达到“三专一杆”规定。

  03、井下排水系统是否达到 12223标准,即一个主水泵房、两个安全出口、两个水仓、两趟管路、三台水泵。

  04、井下主水泵房是否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是否设置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和专用电话,是否有排水系统图和水泵供电系统图。

  (三)雨季三防方面

  01、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汛情,制度切实可行的水害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责任,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02、对地面裂缝、地表塌陷等进一步充填夯实;对堤坝、泄洪渠要进一步加固、清挖、疏通,防止险情发生。

  03、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设备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不合格的装置要立即更换,保证其灵敏可靠。

  04、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主副水仓要保持正常水容量,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

  七、冲击地压检查工作方案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

  ②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八、机电运输百日检查工作方案

  1、矿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1、检查时间: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2、检查方法:由机电运输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及运输巷道的机电设备、运输设备进行检查。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

  ②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③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4、专项工作方案

  (一)机电检查内容:

  01、机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02、井下是否存在有禁止使用的设备。

  03、井下主要设备、主要场所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是否有效,“双风机双电源”能否自动切换。

  04、采煤机、掘进机、皮带运输机、刮板机等设备相关闭锁装置、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通讯、照明是否正常,液压管件、压力、介质是否符合要求。

  05、主副提升设备、乘人设备、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等主要机电设备相关保护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06、井下机电设备失爆、待修率、完好率是否达到要求,“三证一标志”是否齐全,机电设备存放、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要求。

  07、供电设备、线路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三无”现象。

  (二)运输设备以及轨道检查内容

  1、各种皮带、溜子上的电机减速机以及皮带宽度、溜子槽板刮板是否完好

  2、运输巷道高度是否够;轨道道轨接口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道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3、绞车绳是否完好,刹车、保护是否齐全有效;调度绞车刹车行程是否符合要求;循环绞车绳头是否符合要求;主提升绞车各种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4、上山轨道“一坡三挡”是否齐全有效。

  5、联络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标准

  (一)机电检查标准

  01、采煤机、掘进机、皮带运输机、刮板机等设备相关闭锁装置、保护装置齐全有效,通讯、照明正常,液压管件、压力、介质符合要求。

  02、主扇风机满足我矿正常生产通风要求,中央水仓和采区水仓有效容量满足矿井正常排水要求。

  03、主副提升设备、乘人设备、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等主要机电设备相关保护齐全有效。

  04、供电系统安全畅通,供电质量满足要求。

  05、采煤、掘进工作面设备“三证一标志”齐全;闭锁装置、保护装置齐全有效。无国家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

  06、机电设备检修到位,有检修记录。

  (二)运输检查标准

  01、上山轨道“一坡三挡”齐全有效、轨道接口间隙不得大于2mm,道木间隙不得大于800mm,道夹板固定螺丝要齐全有效,道轨要齐全完好。

  02、绞车刹车各种保护齐全有效,绞车绳没有毛刺、压伤、挤伤,绞车压柱、戗柱固定良好。

  03、运输巷道高度不得低于2、3m,支护良好。

  3、实现目标

  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输系统正常运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