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20xx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20xx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则按100元/班发放,若20xx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20xx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20xx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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