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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承包合同书

2024-05-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商场装修办法、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水电、泥工、木工、电工、油漆等装修(详见工程报价书)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附表,按图施工)

  第二条: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工期:自20xx年5月9日至5月23日,共计15天。

  2、工期延误:

  2.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2.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因天气原因造成的不顺延。

  2.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延期一天则罚款乙方500元整,依次类推。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约肆万元(实际金额以实际面积为准) 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工程款壹万元(¥10000元)作为乙方备料款;第二期款贰万元(¥20xx0)元于5月19日支付,剩余余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 施工过程中现场用水、用电及物业管理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工程数量以竣工结算为准,工程单价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书为依据;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的,则甲方按提供的样品进行验收。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应当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确保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并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的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或装饰材料,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而定。甲方应和乙方施工负责人一同办理有关工程变更签证手续,甲方不得私自与施工人员现场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设计方案和材料变更,工程造价与工期相应更改。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应配合乙方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余款,签署保修单。

  第六条:合同变更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方面参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装饰装修相第八条:质量标准及保修关法律法规,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此工程。

  2、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为期半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即 元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15天内返还给乙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工程质量终身保证。 属于保修范围内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试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须安3000元/天计算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 乙方施工人员须具备施工资质,有专业水电技术职称,并有施工图。 另附报价清单及施工图。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甲方非施工区域,影响甲方商场销售;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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