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创建能力和水平,构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不断激活辖区各方资源,确保创建工作全覆盖、无缝隙,创建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社区为依托,以网格为载体,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全面整改提升点位标准,形成并逐步推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文明创建由粗放向精细、管理到服务、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努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协调联动,合力共建。实行由街道统筹协调,各网格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
实行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权责一致,效能优先。科学划分网格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事项,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权责清晰、履责有为;
建立快速处置机制,迅速高效处置创城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三)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拉出问题清单,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具体点到每一项任务、每一个指标,每一条街道、每一个门店,确保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经得起“细评”、经得起“细看”、经得起“细查”。
(四)强化量化考核,奖惩激励。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度,把考核评价作为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网格构建
按照城区建成区划,结合不同区域的创建工作量,将全街划分为7个网格,相邻网格之间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做到区域清、责任明。同时明确网格内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整合全街各方资源进社区、进网格单元,建立“网上有格、格中有点、点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责”的管理平台,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担责”的管理机制。
四、网格机制
(一)总网格长(街道书记、主任):负责调度、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进度、质量。
(二)一级网格长(街道联系社区班子成员):负责督促、考核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网格集中整治的方案计划及监督实施。
(三)二级网格长(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部署、管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召集本网格网格员开展工作,对其提出考核意见建议;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
(四)三级网格员(社区、公安、城管、市场、物业和街道联系社区人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维护网格内创建成果;不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上级网格长汇报。
五、工作内容及职能
(一)街道领导职责。街道主要领导承担会议召集、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促督办等职能。确定网格内人员,明确责任单位;
街道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本网格区域创城具体工作,完成市、区交办的各项创城任务。
(二)社区网格长职责。对照测评标准,开展无缝隙摸底排查,全面系统掌握网格内的各项任务底数与详细情况。重点掌握本网格内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积极处理各类问题;社区解决不了的,报街道共同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街道解决不了的,向联系网格区级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市直部门的,与区包保领导共同向市包保领导报告,共同研究解决。
(三)职能部门职责。公安、城管、市场等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所属网格内的文明创建工作行政执法与日常巡查工作,主动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等存在问题。配合开展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置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结对共建单位职责。按照结对共建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深入包保小区,开展爱心结对、困难帮扶、青少年帮教、空巢老人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创城结对共建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创城宣传。
(五)物业公司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小区内的环境保洁,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基础设施维护,及时发现制止小区违法建设、违法广告和乱堆乱放等问题,并与社区保持密切沟通,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方式方法
(一)日常巡查。各级网格要立足自我,按照各自创建职责、部门职能、行业监管等对本网格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生活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市容市貌、公益宣传、门前三包等各创建点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网格员每周到网格责任区内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3次,了解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创建动态情况,负责信息采集、问题发现收集,做到简易问题现场处理,并留存管理解决痕迹。
(二)会诊协商。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本级确实不能解决的要逐级上报,并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三)联动督导。在独立巡查、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各级网格长要主动联系网格内各成员单位或职能主管部门,每月对本网格各创建点位至少开展督查督导1-2次,建立督导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集中行动。对自行发现或上级督查督办依靠本网格力量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把问题梳理、意见建议等汇报至总网格长,统一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集中进行整治,同时跟踪做好“回头看”,集中整治后由所在网格负责后期长效管理,防止反弹。
(五)调度会商。总网格长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级网格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六)督查考评。各网格长对本网格内各共建、包保、驻街单位以及职能部门、网格员等有创城工作落实监督考评职责,主要对参加创城活动参与次数、人员、效果、工作开展配合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情况等进行量化及综合评价,建立台账。对创城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除进行通报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作为整改责任人或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明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文明创建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是有效整合现有管理资源,提高效率和管理力度的迫切需要,是逐步创建精确、迅速、高效的文明创建管理新模式。各社区和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配合意识,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指导为确保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网格内创建责任,建立督查机制,加大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查抽查调度力度,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的解决,确保创建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各级网格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协调处理机制和调度会商机制。各网格区域根据自身实际,由网格长定期召开调度会,梳理前期工作,总结当前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确保市容管理、交通秩序、小区环境整治、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活动等各项创城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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