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康,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康,系委托人父亲
我对江西省教育厅未认真复审核并向教育部报送关于本人变更学籍注册信息申请的行政不作为不服,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康在本次行政复议案中,作为我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代理时限:即日起至本次行政复议案终结止。 代理权限:1、代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代为发表行政复议代理意见;
3、代为放弃、变更或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4、代为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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