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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树苗采购合同

2020-06-07 来源:意榕旅游网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苗木买卖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等祥见下表:

  第二条 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供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三条 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供方向需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

  2、验收方法:交货时,需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 万元。合同签订,全部苗木到位后.视单位资金情况予以支付。供方应为需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 需方的权利义务

  1.需方对供方供应的苗木必须及时验收,并在供货单上签字。

  2.需方对供方不合格的苗木,验收时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供方说明拒收理由。

  第六条 供方的权利义务

  供方在与需方签订合同后,供方应按合同要求标准向需方供应苗木。

  第七条 需方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供方苗木规格、标准、数量、价格等达到了需方要求,需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拒收。

  第八条 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规格、标准、数量、价格等供应苗木,需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如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供需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供需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苗木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买合同。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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