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毕业班中考质量奖考核分配方案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二、考核奖励条件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三、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学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所有科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每人100元,班主任200元,此项不重复计算;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 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3)学生单个标准总分每突破一个600分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000元;每突破一个700分奖励团体20__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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