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简称甲方)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供方:(简称乙方)
甲方承揽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雨污管道需使用圆管涵,现由乙方供货。双方按照依法依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圆管涵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工程名称:怀化市高堰路道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高堰路K0+000~K1+109.87两侧人行道
三、供货:具体规格、数量、单价、质量标准附表于后。
四、付款方式
1、合同单价为包运至工地后卸货单价。
2、乙方送货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货(随车吊),货到经验收质量符合约定范围,每累计10万元付清上批货款。
五、违约责任
1、供方供货与约定质量、规格不相符,自行承担返回处理。
2、供方所供材料必须具备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否则视为三无产品,职能部门查处,乙方自负全责。
3、供方属送货上门,货未到工地前的所有风险乙方单方承担。
4、乙方供货产品甲方使用过程中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职能部门确定属管件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事项
此合同自签订之日立即生效,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工地实际需求按时到货,单方无故毁约,赔偿对方违约金5万元。在甲方分项工程完毕一个月内终止并付清余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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