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川瑞祥龙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班组的责任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
四、 承包单价275元立方,安排的零工 元采用劳务方式计价的,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其中:地上机构 ㎡,初装修 元/㎡,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结算时按图纸的实际完成量结算。
五、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但材料用量按实际工程量套定额标准计算,超出用量由乙方负责。
六、 乙方必须1人以上负责资料,日班、夜班现场总负责各1人以上。
七、 工期要求: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工程结算
一、 按分包工程项目内容,在甲方收到业主的工程款后3天内付给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75%,其余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量的75%支付。
二、 乙方必须将工人的工资发到每个工人的手中并由工人亲自签名确认,将各人工资表送交甲方存档。乙方不得苛扣工人的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三、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半个月内一次性全部予以结清,须提前退场的按公司的相关规定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上述违反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所得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二、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人必须严格按章操纵,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所得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三、 施工中属个人施工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 工伤保险
乙方工人进场后在一周内办妥工人工伤意外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中途增加或更换工人,乙方应及时补齐保险单并报甲方,否则不得上岗。
第五条 现场管理
一、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法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 因乙方技术能力差、人力不足、浪费材料、拖延工期等原因,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终止本合同,结算时按完成工作量的70%计算。
四、 乙方人员(包括工人)不得殴打、威胁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不得上岗。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工人安全知识水平,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或辞退。
六、 每天上岗前,乙方应集合工人作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当天上班工人的身体状况,对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带齐,使用是否正确等,不合格应纠正并教育。班长应随工人一同上班,在上班过程中监督工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
第六条 进场要求
一、 乙方招聘工人要求;不准招聘没有身份证和来历不明的人员、不准招聘精神状况不佳或有精神病的人员、不准招聘对本工种有影响的体弱或病残人员、不准招聘带有家属进驻工棚的人员、不准招聘技术水平不合格的工人充当主要技术人员。不合格员工,甲方有权予以解雇,要求其离开施工现场,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照片交予甲方管理人员,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及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 乙方工人进场后,班组长必须住工地,及时配合项目队工人进行管理,有事确需外出应请假告知去向并指派专人代理,否则每次罚款300元。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在工地肇事、打架、嫖娼、吸毒、赌博及其他不法行为,违者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七条 生活管理
一、 工人出入生活区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在指定班组工棚内住宿,严禁在露天睡觉。
二、 工人住宿的房间由项目部分配 ,床位由乙方安排。
三、 乙方出入宿舍应遵守宿舍纪律,未经许可不准使用项目部卫生间、不准进入他人房间、不准留宿无证人员、不准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不准乱开孔洞、私自设立隔墙、不准私自接电线、不准在房间内生活取暖、不准男女混住等。
四、 房间内应有卫生值班表,每天必须打扫卫生,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地方;节约用水,冲凉或洗衣服必须用桶直接接水,不准私用软管或拆开水龙头,用完应及时关水、不准在浴室用水玩耍。
五、 工人的或是由乙方自行安排,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乱开小灶,或在工棚内生火炒菜做饭等,违者没收工具并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5000元的逾期违约金。
四、 乙方必须做好工人的思想工作,不得发生工人上访、游行、请愿、劳动争议或诉讼等事件,若有前述事件发上,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贰万元每次的罚款。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建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裁决。
二、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负责清理建筑垃圾等事务。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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