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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代理合同集合

2022-11-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授权乙方独家经销甲方生产的“_”产品为独家经销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成为独家经销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_”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经销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_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县级独家经销:甲方授权乙方为 县总独家经销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独家经销甲方的产品:_公司生产的“_”产品系列。

  (3)乙方独家经销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

  (4)乙方总独家经销销售的区域: 县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独家经销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独家经销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独家经销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独家经销商的利益.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经销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所经销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独家经销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独家经销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经销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经销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太阳能行业客户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经销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独家经销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独家经销,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独家经销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独家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独家经销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独家经销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独家经销区域内的地级、次级独家经销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对乙方售出产品按规定三年内提供1:3赔付(因起火、断热等问题),作为乙方的售后保障。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甲方为乙方提供当地行业媒体期刊广告支持,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经销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独家经销考核制度:

  (1)独家经销考核:乙方获得总经销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 万,考核周期3个月: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经销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4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独家经销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 万将自动延续总经销。

  乙方年度任务为: 万元,乙方若完成年度任务的80%以下,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区域独家经销资格,若超额完成甲方则给予乙方一定奖励和支持。

  (2)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逐步扩大人员。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5、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经销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独家经销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2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3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乙方对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

  注:退换货标准为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

  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3)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5)关于换货:只要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随时调换产品,运费由甲方承担。

  7、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一次性进货同型号同规格产品10000米,甲方将给予乙方100米同型号同规格产品作为奖励,多买多增,运费由甲方承担。

  (2)装修支持:乙方累计进货30000米,甲方可给予乙方店面装修1000元,最高为5000元,需乙方提供装修发票为依据,到甲方财务部报销。

  (3)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独家经销产品款3万元后,甲方在3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作为营销支持,并不定期派市场专业人员上门指导。

  (4)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市独家经销商:(Ⅰ)乙方可以在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独家经销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乙方不享受甲方销售返点,但销售额计入乙方任务。(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如果要和任何地区的意向独家经销(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必须要经过甲方同意方可签约,同时乙方必须把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甲方,以做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造成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Ⅲ)乙方在任何城市设立独家经销商或者办事处,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独家经销。

  (5)返利支持:有季度返利和年度总返利。

  季度返利:

  乙方每季度累计进货达到5万元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10万元以上(含)-15万元以下(不含),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15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不含),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20万元以上(含)-25万元以下(不含),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25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不含),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在完成上述两项要求的在下季度的首月进货同时进行结算。

  年度返利: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80%以以下,没有返利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80%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100%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120%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150%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180%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乙方年度累计进货达到年度任务的200%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返 %

  以上销售额均按甲方出库价格为准,所有返利均以货物形式给付与甲方。

  8、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9、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独家经销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8、协议生效:(Ⅰ)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独家经销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经销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Ⅱ)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9、其它约定事项:(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0、协议附件清单:附件1、独家经销商价格体系;附件2、_公司产品独

  家经销授权书。

  甲方:_公司

  电话:__-____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乙方: 电话: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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