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为承建工程,租用甲方门式脚手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脚手架、门架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数量和质量合格的确认。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的任何责任。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五、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送货当天不计),租期不足天,按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应于每月末支付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天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
六、乙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除、清刷干净。
七、乙方需另外交纳下列费用:扣件洗油费按元/套收取(乙方不得自行洗油);早拆头洗油每套收元,若钢架管折弯,按元/米计收校直费用;若超长超短钢架管改制,按元/根计收其费用。早拆头底板变形修整元/个,丢失损坏器材甲方可按器材市场价或按成本价值的%计收其赔偿费。
八、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甲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在赔偿款支付前,因乙方相当于实际占用租赁器材,仍需按租金标准支付费用。
九、乙方确认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权限为代乙方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乙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经办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结算。乙方合同经办人有权代表乙方提货,结算。乙方现确认合同经办人为,身份证号码为。
十、保证人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租金、违约金、赔偿费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共两年。
十一、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日期: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日期: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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