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20__年4月26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当中,首先我们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平时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方面的要求: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大课间活动,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包干区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敬长辈,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的南中人。
同学们,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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