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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

2020-04-1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1%。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贰年,自xx年415日起,至xx年5月15日止。出借方将于xx年4月2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个人。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xx年4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个人向公司借款申请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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