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
1、甲方将砖厂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甲方无偿提供水、电、泥土、煤等原料和全部机械设备、工作宿舍、灶具、防雨设备(如塑料布、雨衣、雨鞋等),一切使用工具,交给乙方使用,且登记造册丢失后要照价赔偿。
2、 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力和技术熟练工。
3、 生产期满后,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丢失的工具和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 甲方在生产前,生产中所需修建、培修、扩建时所需零工由甲方负责。
5、 成品转由甲方出售,一但发现甲乙各方偷卖没记量的红砖后加倍处罚。
6、 窑内五批以内焦砖由乙方处理,五批以上由甲方承担。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为止。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随时配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外观要求平整光滑,无缺掉棱角等现象。
2、 严禁半砖地缝砖进入成品堆,合格率保班点在%以上。
四、 产量与计酬
1、 产成品转,甲方每一万块每块玖分伍厘,每天必须保持出红砖伍万块以上,人力不足由乙方承担,烧工烧不动由甲方承担。
2、 如遇到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人力不足等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方防洪设施、防雨设备必须符合生产需要,乙方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 安全生产
全部机器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必须按照造作规程进行生产,乙方的工人可投人身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发生工伤事故,元以下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
六、 付款方式
按每月工资发放,每月十五日前按成品砖数量付清乙方工资,完工时五日内付清全年工资,负责每人每天付乙方误工费 元。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因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违约方承担。
如果甲方在中途停产,应给乙方安全年八百万块红砖结算。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上法院上诉、仲裁,上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八、 其他事项
甲方付给乙方修理工工资全年伍万陆仟圆整,按每月柒仟元付给乙方,甲乙双方要互相配合,如有一方不协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不配合方负担。修重大物件时双方必须无偿协助工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账务后,自行废除。
备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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