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师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校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排查,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上交教师思想动态月报表。
9、整改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必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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