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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范文格式

2022-09-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9月9日—15日,市编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对44个部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三集中三到位”落实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已进驻单位窗口37个,工作人员143人,进驻事项232项,占应进项目的78.9%(按有关规定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共294项)。32个部门能够将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在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现了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在推进审改工作中办法不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市体育局以工作人员没有行政执法证件为由,暂缓办理本部门3项行政许可事项;市财政局虽已设置行政许可科,但2项行政审批事项仍由2个科室承办;市公安局虽已设置行政许可科,但大多数行政审批事项由各科室队所分别承办,窗口设置比较分散;市农机局以场地受限为由,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3项行政审批事项由2个科室分别承办;市民宗局、体育局、档案局既未申请成立行政许可科,也未明确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科室;市公安局25项行政审批、国土局3项行政审批、消防大队3项行政审批、畜牧兽医局1项行政审批、卫计局1项行政审批未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办理;市民宗局、体育局、档案局、地税局、农机局、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财政局7个部门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情况。各部门除《邹城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规定的行政审批外,不存在《目录》外审批事项。截至9月中旬,39个部门按时编制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制作了行政审批流程图;但仍存在市环保局、公安局未编制完成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市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3项行政审批事项未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等。目录公开方面,38个部门在门户网站上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对应的服务手册、业务指南;但仍存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未在部门网站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园林局、民政局未在部门网站及时公开服务手册和业务指南等。事项监管方面,各部门均采取措施强化了对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但仍有部门在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如市住建局未按照审批目录逐项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规范情况。38个部门认真梳理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收费项目,并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但截至9月中旬,市财政局、残联未上报工作材料;市经信局、国土局等部门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设定依据模糊,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清晰,缺乏对中介组织监管的主动性和担当精神;市住建局一些内部科室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组织的监管责任推诿扯皮,造成本行业中介组织缺乏监管;市公安局存在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收费项目漏报现象。

  (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各部门能够严格落实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要求,认真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时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能够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行使部门权力,履行部门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市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是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济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xx〕136号)要求,未设置行政许可科的要抓紧设置相关科室或明确一个承办科室,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抓紧进驻,需成立分中心的要按照程序抓紧报市政府批准,确保实现行政审批的部门进驻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行政授权率“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按照业务手册规范开展审批业务,在窗口放置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未编制公布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部门务于9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报市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是强化督促整改。各部门要围绕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意见,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市编办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调指导,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审批科室设置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做好“三集中三到位”督促和部门分中心建设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优化办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及时通报部门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工作的,将按照《“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 委 市 政 府 督 查 室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

  20x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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