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安排部署下,在相关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紧紧结合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针对“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措施,全力攻坚,认真加以整改,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创卫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三促”,着力提高对创卫重要性的认识
(一)明确责任促“创卫”——每季一研究。局党委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十分重视。一是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要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将责任具体到人。同时,局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其他领导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机制。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将“创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计生、综治、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全会,专题研究“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三是建立完善了卫生分片包干制度,对于公共区域卫生和市里划分的责任区卫生,我局严格实行划片包干清扫和保洁,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创卫工作在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职责分工上具体明确,落实措施上切实可行,形成了全系统参与、全员共创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平时促“创卫”——每周一活动。“创卫”是一项长期的带有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抓在平时。为此,我局把《卫生城市标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评价考核标准》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结合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坚持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活动,突击解决“创卫”工作各个阶段的重点和难点,将“创卫”工作持续推向深入。特别是进入九月份以来,为迎接上级模拟检查,我局对照目标任务,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和良好的状态,确保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督导促“创卫”——每周一抽查。我局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及时制定了《创卫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将创卫自查、抽查、明查、暗查、定期和不定期集中查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了创卫的长效机制。在各单位进行经常性自查的基础上,每周由办公室对单位进行一次抽查,并随机成立以政治(警务)部为主的检查组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集中检查。自查、抽查、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专挑“毛病”,对出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评比通报。目前,定期抽查这一形式已经成为我局推动“创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坚持“六抓”法宝,在创卫工作中真抓实干
(一)加强教育,人人参与抓“创卫”。一是通过文明礼仪讲座、健康教育讲座等形式组织干警职工学习“三城联创”知识,学习健康卫生知识,学习环保法、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并学有所用,养成良好习惯。二是上半年内3次召开由全体干警职工参加的卫生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每位干警职工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确保环境卫生工作落到实处,使搞好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到每位干警职工心中。三是开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阵地,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干警职工卫生科普知识培训,普及率达100%;定期对单位干警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十堰市城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四是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道德意识和自律能力,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全过程。从而使全体职工清楚地认识到,“创卫”工作不仅是争取城市最高荣誉称号、打造城市形象品牌,更是符合老百姓心愿的德政工程和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民心工程。
(二)参与活动,服务城管抓“创卫”。今年来,局机关上百名名干警职工已5次自带扫帚、铁锨、水桶、抹布等工具,在局办公楼对面的人民路沿线卫生区以及原行署至柳林路口区间道路两旁清扫街面,捡拾杂物,清除墙面、电线杆上的广告,抹洗栏杆、灯柱、标志牌,铲除角落里的杂草,人人参与环境治理,服务城市管理工作。
(三)组建队伍,发挥优势抓“创卫”。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和警车驾驶员带头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之机,倡议30余名机关青年干警职工自愿组成“创卫”志愿者队伍,在早、中、晚上下班期间走上街头,宣传贯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并在环保宣传月等特殊时期,积极开展环保志愿者行动,3月份深入市艳湖公园等地捡拾垃圾,宣传环境保护,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四)身体力行,走上街头抓“创卫”。年内,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茅箭区政府、五堰街办、所在居委会等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要求组织干警职工到指定地点,开展“创卫”宣传,进行卫生保洁,制止乱堆乱放等现象。同时,全体干警职工还积极主动参与到“野广告”和户外广告治理、窗口单位文明创建达标、志愿者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等近期20项“创卫”工作的相关任务。
(五)围绕中心,深入社区抓“创卫”。“五大战役”活动中,我局机关干警职工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组成专班,由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城区51个社区(城中村),结合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宣传、发动、组织“创卫”工作,解决疑难问题,消除卫生死角。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抓“创卫”。为营造“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警职工、家属乃至社会都能自觉地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我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一是利用局域网这一平台宣传“创卫”相关精神和相关知识;二是利用黑板报、学习园地、公示牌等固定宣传阵地宣传“创卫”相关知识;三是利用媒体、简报、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宣传“创卫”有关工作。市局先后在各类媒体发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文章20余篇,最高的网上点击率达20xx余次。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使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个人卫生意识得到了很大的转变,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坚持“两带头、三进”工作法,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创卫”工作
(一)领导带头抓“创卫”。我局在“创卫”工作中,局党委成员身先士卒,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抓“创卫”的工作格局。我局在经费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从改善办公环境入手,不断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硬件建设,先后多方投入资金,对机关办公条件进行了改善,更换添置部分办公桌椅,硬化美化下属单位院落,更换配备卫生设施,购置花盆,清洗粉刷墙壁,使单位面貌焕燃一新。
(二)机关带头抓“创卫”。一是确定每周五为机关卫生清洁日。各科室打扫各自卫生区,由局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对卫生不合格的科室当场监督清扫干净,以增强责任感,保证卫生责任区内清洁。二是建章立制,细化责任。修定了《市司法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与各科室签订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责任书,从各个方面明确了卫生工作的禁止性规定,严肃了奖惩措施,增强了全局干警搞好卫生工作的自觉性,杜绝了不良卫生习惯。三是加强监管,增强创建。全面提高干警职工文明素质学习教育、办公区的文明创建、单位住宅区、出租房管理,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在办公楼增添了监控设施,使四个办公区、五个家属区环境卫生达到市爱卫会要求: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有封闭的垃圾容器、果皮箱等环境卫生设施;落实了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机关容貌美观,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现象;各办公室门窗、四壁、天花板、灯具无积尘蛛网,设备、用具、用品摆放整齐、清洁、美观;厕所清洁卫生,保洁良好,有专兼职人员管理;住宅院区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无破损,卫生清洁;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三)开展“三进”抓“创卫”。今年里,我局广泛开展“社区是我家,洁美靠大家”的义务保洁、宣传和监督活动,利用双休日时间,号召干警职工走进所属社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小区、进楼院、进家庭的“三进”活动,参加义务劳动,协助保洁员清扫垃圾杂草,组织实施“门前三包”和“院内四自”(自理、自建、自种、自管)环境治理模式,始终保持职工家庭卫生整洁。通过“三进”,着力解决了“非物管小区日常保洁、卫生死角垃圾集中清运、重点整治部位治乱治脏”等部分难题,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实现环境综合治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引导社区居民纷纷改陋俗、讲文明、爱清洁,实现“群众争创、群众受益”。
我局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创卫”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狠抓落实,确保“创卫”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将创建国家卫生市作为我们共同的责任和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三城联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创卫”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验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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