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班车正常、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主与乘车家长签订乘车合同,双方履行各自职责,承担各自责任。
二、学校与车主签订班车租用合同,双方恪守合同条文,按学校安排有序运营,不得随意更改运营路线、站点与发车时间,如一方违约,损失自负。
三、学生凭乘车证按司机与随车教师安排有序上下车,行车期间,不得将头、胳膊、手等伸出车窗外,学生必须按时到站等车,乘车学生如有个别情况不乘车或请假,须持有书面请假条并家长签字,送车主或跟车教师,否则按误点处理,误点班车不候,由家长负责将学生送到学校,车主与随车教师要清点好人数,保证不漏人,不错车。
四、学生按班车要求及时交清乘车费用。
五、执行安全汇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如有意外情况车主与学生家长及时联系,并立即告知学校安全处。
六、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乘上班车,跟车人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以和善友好的语气解释,解除误会。
七、班车要进行定期检查,不使用报废和证件不齐全的车辆,司机和跟车人员语言文明,工作认真负责,树立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八、司机和年跟车人员每学期要进行体检,并及时填写登记表,统一佩戴标记,落实责任。
九、进入校园的班车,一律由跟车人员进行疏导,无疏导的车辆,保安制止车辆进入。以上要求望大家模范遵守,共同创建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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