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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门面租赁合同

2020-01-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合同编号: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出租人(市场举办者):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场内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于重庆九龙坡区含谷镇净龙工业园区,面积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5日止。(即: 年)

  三、租金: 元 /月,乙方于每年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清一年的租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损坏,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赁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人(负责人): 法定代人(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门面店铺租赁合同10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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