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省市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春运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开始,至20xx年3月15日为期40天的交通安全管理,我大队将与辖区客运单位、企业、学校等签订此责任状,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平安: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规范执法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要求,把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责任到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各客运单位、企业要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交警大队将利用春运启动日组织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驾驶人、售票员和所有从事春运的客运职工,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提高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
三、严厉查纠超员、超速、酒后、疲劳驾驶等危及行车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春运期间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四、各客运单位、企业必须保证其驾驶员驾车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服从交警部门管理。
五、以签订责任状形式,把责任落实到各客运单位、企业、车主、驾驶人,层层落实责任,各中队将督促客运单位与车主、驾驶人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状,做到客运车辆发车点底数清,情况明,客运车辆始发有登记、有记录。
立状单位: 立状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签名)
(及车主): 驾驶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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