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人信阳光青年城17栋1门1602号房屋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家庭装饰,乙方为甲方制定了全额为叁万玖仟叁佰叁拾肆元(¥39334.00元)的家庭工程预算单,甲方认真阅读后认可乙方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预算单,并同意实施该项工程,双方协定如下:
一、工程施工前,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全额工程款壹万壹仟捌佰元(¥11800.00元);
二、工程施工中段,甲方再度支付乙方65%全额工程款贰万伍仟伍佰陆拾柒元(¥25567.00元)。
三、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验收全部工程,合格满意后再将余下的5%全额工程款壹仟玖佰陆拾陆元(¥1966.00元)支付于乙方。
四、施工具体内容以家庭装饰工程预算单为准,如有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双方不得以任何与工程无关的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支付两万元违约金于另一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