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橱柜采购安装合同

2020-04-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