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x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x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届次:x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时间:x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4、股权登记日:x年4月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xx市路号文化广场A幢5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x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x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x年4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x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xx市斜土路号光启文化广场A幢5楼 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x年4月11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务联系:
1、地 址:xx市路号光启文化广场A幢5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
2、联系人:
3、传 真:
4、电 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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