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各校20__年应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组织制定并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二、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和奖惩工作。
三、协调解决本部门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单位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
四、制定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计划,确保消防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8课时,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
五、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年度内组织一次消防知识考试、观看一次消防安全录像片、开展一次消防技能、趣味竞赛运动会、开展一次家庭火灾演示活动、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演练。推进消防志愿者活动,本年度,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本系统职工总数的10%。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
六、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七、贯彻执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八、在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获优秀部门、个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扑救、损失扩大、伤亡扩大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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