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消防安全的需要,为确保中和堂四楼会所、员工饭堂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确保周边营运工作正常运作,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1.厨房主管应加大对厨房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对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如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应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3.厨房中的气瓶应集中在一起管理,距灯具等明火或高温表面要有足够的间距,以防高温烤爆气瓶,引起可燃气体泄漏,造成火灾。厨房中的灶具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与可燃物有足够的间距,以防烤燃可燃物。
4.油炸食品时,锅里的油不应该超过油锅的三分之二,并注意防止水滴和杂物掉入油锅,致使食油溢出着火。与此同时,油锅加热时应采用温火,严防火势过猛、油温过高造成油锅起火。
5.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油烟管道至少应每半年清洗一次。
6.厨房内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应时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7.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炊具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8.厨房内应配备一些湿棉被和石棉毯,用来扑灭各类油锅火灾。另外,厨房内还应该配置一定量的ABC干粉灭火器设施,并应放置在明显部位,以备急时所需。
9.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的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可离开。
10、 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 ,消防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责任人按消防法予以处理或处罚。
12、本责任书从X年5月1日起至X年5月1日止有效,如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部门责任人承担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
中和堂行政部
X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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