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

2022-04-10 来源:意榕旅游网

  这次视频会议,主要是通报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对10月份及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刚才,同祥同志通报了国庆“黄金周”期间以及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天津安全监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就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做了发言。天津对危化品企业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两个提升、两个取消、一个淘汰的做法;内蒙古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做法,都很有特点,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学习和借鉴。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的指示精神,深化专项整治,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前三个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下降。国庆“黄金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大部分市区安全状况比较平稳。

  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仍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一些行业特别是煤矿安全问题仍很突出。1-9月,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369起,死亡154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但死亡人数增加8人。其中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71起,死亡768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9和11.6;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12.9;重大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3.3。一次死亡3-9人的农业机械事故起数同比持平,但死亡人数上升10.7。

  特别是国庆节“黄金周”期间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按事故类型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均有发生;按事故类别分,有道路交通事故、有煤矿事故,也有烟花爆竹等其它行业事故;按事故单位性质分,有生产单位,也有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分,有中央企业,也有地方企业。特别是10月1日,**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公司,一辆客运班车坠落桥下,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10月6日,宜宾市芙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接连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对“双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做出了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做好四季度的工作,毅中同志昨天专门主持召开了党组碰头会,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形势和当前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今年以来,总局党组把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实践“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管,依法行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状况正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基础逐步改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全市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目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愿望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5月份以来,全市3人以上重大事故出现反弹。8月份,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同比明显上升。9月份,煤矿重大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26.3;火灾事故起数增加了5倍,死亡人数增加了9倍。特别是十月一日在发生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损失十分惨重。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的事故量上升。1-9月,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仅第三季度,就发生了5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17人受伤,暴露出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

  三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有所抬头。1-9月,因无证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05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总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6.7和50.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重大未遂事故多发。1-9月,全市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危险

  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石油、天然气、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电力、市政工程等行业和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

  现在已经进入第四季度。大量的事实表明,每年的最后几个月,往往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

  东风煤矿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12.7”某唐山刘官屯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xx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45起、1089人,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某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四季度事故多发,有一定的规律性,造成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更为严重。

  一是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进入四季度以后,各地区、各单位为了能够完成全年的各项考核招标,必然要在最后的几个月内加大强度,加快速度,开足马力,突击生产。加上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惯性作用,后几个月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仍会很旺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现象难以有效遏制。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增加很大压力。

  二是高危行业安全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都有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得到治理。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的状况尚未真正扭转。一些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一些建筑施工包工队、交通运输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还比较严重。一批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矿山项目加紧施工或试生产,管理松弛甚至混乱。稍有放松,就可能发生伤亡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另外,处于秋冬季节更替时期,天气干燥,采暖设施的启动也会对安全构成影响。

  三是由于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个别单位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松懈情绪。较之去年的这个时候,社会舆论反映安全生产事故的密集程度有所下降。一个时期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战线、各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等部门,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成绩面前,个别单位、个别同志产生了盲目乐观情绪,对面临的困难、潜在的危机缺乏应有的警觉,甚至放松了安全管理工作,这是最危险的。另外,四季度重点工作、各种会议多,也会导致精力分散,容易造成管理失控,应引起同志们的高度重视。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前三个季度的成绩来之不易,渗透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希望同志们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思想上要始终绷紧防范重特大事故这根弦;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越到年度后期,越要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打好两个攻坚战,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煤矿安全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攻坚战取得了重要进展。进入第四季度,攻坚战也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推进,完成既定的任务。

  (一)切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抓好落实。

  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国办的《通知》实质是去年《紧急通知》的继续和深化,是指导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这个文件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在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基础上,还要关闭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这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深入推进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的共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好整顿关闭第二仗。这一仗打好了,就可以巩固发展第一仗的成果。

  二是政府要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地政府要组织研究制订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到20xx年允许保留的小煤矿数量限制目标。要按照调整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并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

  三要对照《意见》明确的16种关闭矿井类型,认真清理确定上报关闭矿井的数量和名单。要把关闭煤矿的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并执行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关闭的矿井名单,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并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要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xx〕48号)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必须是合法矿井对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已关闭或者属于上述16种关闭范围的矿井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整合后矿井规模的底线绝不能突破。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杜绝一证(矿)多井。要加强新建煤矿的监管,抑制低水平盲目建设。对所有在建煤矿项目要按照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1538号)规定,抓紧进行清理,凡属违法、违规或者越权审批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

  (二)贯彻全市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工作。9月28-29日,总局和煤监局在兖矿集团召开了全市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进行了全面部署。国有重点煤矿是煤矿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但是在安全基础管理上也存在很多漏洞。近几年煤矿发生的一些特别重大事故,特别是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许多都是国有重点煤矿。四季度,一定要确保国有重点煤矿不出大事故。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两型三化”矿井(建设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做到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这一总目标,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督促各国有重点煤矿对照先进找差距,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使国有重点煤矿在全市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奋斗目标。

  (三)继续按照“十二字”方针的要求,抓好瓦斯治理工作。治理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认真贯彻落实晋城现场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抓好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要在继续抓好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基础上,把以风定产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来抓。抓好“以风定产”,关键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搞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把通风能力作为限定矿井生产能力的前置性因素;二是改善生产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随意断电停风,杜绝“循环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三是严格现场瓦斯浓度监测,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真正做到“宁停三天,不抢不一秒”,瓦斯一旦超标,立即停产作业,撤离人员,保证安全。

  (四)认真抓好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今年国庆期间,全市有三分之一的煤矿停产放假或检修。节后复产的安全工作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各地要切实抓好、抓细,要借鉴春节后复产的经验,督促复产煤矿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批。必须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和各项防范措施到位。特别对复产前的瓦斯检查,一定落实到人、到采掘面、到有可能产生瓦斯积聚的场所。凡发现瓦斯超限,必须按规定排放,达到标准方可恢复生产。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节后复产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抓实细节,防患未然。

  三、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四季度和年底,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转变作风,强化监管,把工作抓实抓细,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近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针对“10.1”**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发生的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发出《通报》,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通报》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客运安全。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下大决心清理整顿违法行为。要抓紧危险路段的安全整治,通过增设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工程改造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要对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安监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的要求,9月30日是地方化工企业解决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得排放问题的最后期限。各地安监机构要会同环保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针对一些地方的化工行业目前存在的盲目投资、忽视安全的情况,安监总局最近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危化品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接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不符合安全标准、未得到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这方面的工作,请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十月份还要组织专门督查。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受市场拉动,烟花爆竹事故上升,非法生产抬头。特别是国庆期间还发生了广东梅州和安徽安庆两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进入四季度以后,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国务院安委会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犯罪行为。安监总局将会同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势头,确保旺季到来之后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认真开展好火灾隐患的普查与整治工作。9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一次火灾隐患的全面普查,模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方案》对普查整治的重点、工作步骤,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各市(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督促各地政府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

  (五)落实危险路段整治任务,推广g道路监控系统。关于20xx年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交通部最近已经下达到各市区市。要求市区安全监管机构,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整治任务的完成。安监总局最近对四川市以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安装道路运输g监控系统的经验进行了总结,下一步要与公安、交通部门联手,加大在全市的推广力度。继续以治理超载、超限和非法载客为重点,深化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的安全督查。前一时期,有关部门已经对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通讯、电力6个方面的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整治情况,分头进行了自检自查。10月份,安监总局将会同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组织6个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安委会办公室已就此发出通知。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作。同时,安监总局还将配合国防科工委,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主,对辽宁、某、山东、河南4市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凡存在“四超”现象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转产。对其它各市区市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四超”问题,由各市区市的安全监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七)继续做好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和生产秩序的整顿规范、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农机安全整治等方面的工作,都要按照已经做出的安排部署,在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继续抓紧进行。

  最后强调一点,就是要抓好“”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科技规划的落实工作。要对照规划,及早编制20xx年的专项计划,重点项目要及早上报,力争在规划的落实上取得突破。同时进入第四季度以后,各单位要对今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既要总结经验,更要查找不足,吸取教训;同时,要着手谋划明年的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为明年的工作有个好的开局做好准备。

  xx届六中全会结束之后,总局党组还要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和贯彻。十月份学习、工作各项任务繁重。希望大家以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按照党组的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打好两个攻坚战,推动煤矿和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