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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仓储保管合同

2024-01-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存货方):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保管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管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面粉加工设备

  2、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甲方存放货物的清单。

  第二条 、保管场所

  第三条 、保管物验收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验收期限:3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保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双方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保管方法

  1、双方约定的保管方法,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乙方为保护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改变约定的保管方法,但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2、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第六条 、保管费用

  1、保管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含税价),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保管天数计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保管费用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2、保管费用每满__年时,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3、乙方将甲方应支付的保管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后,七日内甲方将应支付的保管费支付给乙方。

  4、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于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负有告知义务。

  2、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保管物的,乙方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乙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司法机关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5、保管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管期间届满或者甲方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乙方应当将原物归还甲方。

  第九条 、保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需要提取保管物的,随时有权通知乙方提取保管物,甲方提取保管物后,合同自动解除。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之日止。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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