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 年 月 日 时(地点 )进行竣工验收,邀请贵站参加,予与监督。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注:抄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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