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作物秸秆、杂草、油菜壳等,确保区域内大气环境正常,保障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三、重点区域
街道。
四、工作安排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日—5月15日)
相关街镇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16日—6月15日)
相关街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搬运突击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街镇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三)总结考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由区农林水务局牵头,根据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上报区政府。
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林业、花卉和蔬菜产业,重点建设滨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圩葡萄主题公园、大圩精品苗木基地和蔬菜园区,着力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确保今年全区全面退出传统粮油生产,从根本上杜绝水稻、油菜、小麦秸秆的产生。对已经调整过的农田,加强引导,加大服务,引进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巩固和发展各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扶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形式,整合力量,优化资源,提高农民收入,杜绝传统粮油生产“回潮”现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紧紧围绕“坚决不能烧、烧了就罚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广播、标语、横幅、村务公开栏、磁带、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声势浩大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在短时间内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同时,编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简报,对禁烧政策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政府成立禁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建立一、二、三级网络化管理网络,定责到单位、落实到个人,明确每个禁烧村的蹲点人员、集中堆放点等,形成街镇、村、组三级管理体系。要将市政府的禁烧公告发放到村、到组、到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把好源头关。
(四)强化协作,密切配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合力共为。相关街镇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林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循环利用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严格考核,加强执法
禁烧期间,区督查组到街镇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将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禁烧工作结束后,对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严格奖惩。相关街镇要组织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去宣传、巡回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对违反《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六)加大投入,明确奖补
今年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相关街镇也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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