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沙雅九九棉业有限公司
需方:鸡泽县秋实纺织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沙雅县 签订日期:20xx年10月25日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供需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供方按如下条款向需方销售如下产品:
三、计量标准:供方计量装车。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二、交(提)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由于供方厂内提货,四个月内交提货完毕。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按货款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须根据对方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提出纠纷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2、本合同以传真形式签订,供方回传真件经需方确认与传真发件内容一致。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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