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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方案范文

2020-08-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为实施桂平市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扩大文明村镇的覆盖面,促进全市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顺利实现我市20xx-20xx年三年文明村镇创建计划,同时也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相关评选标准,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社坡镇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力度全面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把创建文明村镇与特色小镇建设、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着重培育创建一批质量更高的文明村镇,发挥它们的辐射力和带动能力,促进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文明程度提高。在原有文明村加惠村、社坡村、维新村;20xx年文明村福和村、清高村、宝土村;20xx年文明村新华村、宁明村、金福村、西安村、太安村的基础上,创建认定范围为全镇剩余的9个行政村(高旺村、高双村、理端村、新理村、理竹村、光明村、禄全村、里中村、复安村)。

  二、创建措施

  (一)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以“一村一品”发展为目标,以“脱贫奔康产业园”建设为抓手,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载体,因势利导发展辣椒、青柚、百香果、腐竹等特色优势产业,带动群众增收。

  2.完善各项基础设施。以村道建设、小微水利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为突破口,完善村内各项基础设施,保证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3.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按照“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完善配套,确保有卫生室、文化室、便民服务点等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4.建立健全社会事业。农村适龄学生义务教育入学、新农合参保、贫困户救助达到全覆盖。

  (二)提升群众基本素养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村委会宣传活动阵地,文化墙、文化广场等场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诚信建设、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在农民群众中获得自觉价值认同,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2.切实开展乡风文明巡回宣讲活动。由镇牵头,成立文明宣讲队,以“道德讲堂”为载体,组织优秀党员和道德模范深入农村开展“争做文明社坡人”宣讲活动。

  3.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组织群众完善、宣传、践行村规民约和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大力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自觉弘扬勤劳节俭、诚信谦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乡村风尚。

  4.不断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

  5.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农民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经典诵读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民间礼仪、民俗活动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农民群众成为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倡导者、践行者。

  (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优化农村环境面貌。按照“摆顺、扫干净”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要求,着力实施“三化”达标工程(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美化),全面推进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将环境治理落实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2.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提升形象、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场镇周边及主次道路沿线的环境治理,全面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加强道路巡查管理,整顿拆除违章搭建,解决广告标牌杂乱无序、视觉污染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把场镇周边及主次道路沿线打造成靓丽的风景线。

  3.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结合农村实际,科学制定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分级组织评选表彰,坚持“群众创、群众评、群众选”的`原则,公开公正、阳光透明,选出文明人、选好文明户。

  4.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挖掘农民群众中的先进人物,着力树立一批“勤劳致富、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

  5.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倡导群众就近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组织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向农民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帮助农民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及镇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文明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文明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文明村”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对本辖区的创建活动负总责。各村要对照“文明村”创建标准和工作安排,落实专人,细化责任,确保创建活动长期有人抓、有人管。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问责。

  (三)狠抓督促检查。将“文明村”创建活动纳入村支部、村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创建活动通报制度,对开展较好的要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要曝光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动员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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