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考核问责
1、实行三重控制。按照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的进度要求,分解下达各乡镇(区)、市直有关部门及重点用能企业20xx年节能工作目标,做到工作全覆盖、指标全量化、责任全落实。在下达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目标的同时,一并下达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率和能耗增量控制指标,实行“三重控制”。
2、加强监测预警。坚持规模以上工业用能月分析、全社会用电月会商、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季通报制度,按季发布各责任单位节能进展情况,及时分析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制定预警调控方案并适时启动,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或重点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的,实施预警,通过采取预警示、黄牌警示、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措施,防止出现目标完成时松时紧、前松后紧或完不成的情况。
3、强化绩效管理。按照《河北省节能专项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分类的评估模式、科学的指标体系、规范的方法程序及有效的结果运用机制。按照转方式监督检查、绩效管理试点要求,开展年中督导、年底考核等督查,对各责任单位节能目标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节能降耗政策措施。
4、严格督查问责。对上半年节能目标任务不达标的责任单位,由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黄牌警示;对前三季度节能降耗指标不达标的责任单位,请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完不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取消单位和主管领导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
二、狠抓重点领域,力求率先突破
5、工业领域。严密监测“两高”行业运行态势,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重点用能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节能降耗水平。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行动,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以上。
6、建筑领域。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继续抓好试点示范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加强新建建筑全过程节能监管,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城镇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总量比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年完成上级下达的改造任务;具备热计量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热单位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开展节能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抓好一批建筑节能、绿色市政、绿色交通、绿色施工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建设。
7、交通运输领域。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从严控制各类新增运力,客车实载率低于75%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汽车,年底前淘汰20xx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和20xx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鼓励、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
8、公共机构领域。制定并印发《藁城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藁城市公共机构20xx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学校、医院等能耗大户节能监督,完成年度能耗统计监测,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出台市直机关油耗定额标准,实施节能、节水改造,扩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力争全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同比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
9、农业领域。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节能型机械、设备。引导农民采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积极创建绿色能源示范县,年内建成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企业1家、区域化沼气服务站5处、户用(联户)沼气1000个。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以上,加快实施增村镇17个村的节水灌溉工程。
三、实施重点工程,强化示范效应
10、“千家企业”工程。按照《河北省20xx年节能工作要点》要求,分解落实涉及我市的“千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完善节能管理,加快改造步伐,力争全年实现节能量6.9万吨标准煤。
11、节能技改工程。继续实施锅炉改造、余压余热利用、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和节约替代石油六个专项,谋划实施重点节能技改项目15项以上,节能技改投资1.3亿元。加强跟踪督导,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调度、年度考核制度,力争全市项目年节能能力达到8.1万吨标准煤。
12、“3255”示范工程。按照《河北省“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加快石家庄循环化工示范基地建设,围绕“一期项目达产达效、二期三期项目基本建成、规划项目落地开工、基地环境有效提升”四项重点,力求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突破,促进我市循环经济较快发展。
四、主攻结构节能降耗,力促产业优化升级
13、严格能耗增量控制。根据省市下达的能耗增量控制指标,所有新上项目能耗必须锁定在控制指标之内,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多上附加值高、能耗低的项目,以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节能减排。根据省市下达增量指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和电耗等限定指标。对能耗、电耗增长过快的企业及时下达预警通知,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全年不突破能耗、电耗限定指标。
14、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把高耗能项目能评关。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采用国内最先进技术和环保工艺,必须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考虑产业链的延伸,必须达到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必须将能耗总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15、严格项目建设监管。把新建项目落实节能措施作为节能监察的重要内容,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对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被查禁的违规项目未补全各项审批手续前,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16、淘汰落后产能(设备)。20xx年11月底前,全市计划淘汰落后产能17台套,预计形成年节能能力27.8万吨标准煤。加大对落后机电设备的节能监察力度,对查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的企业,责令限期淘汰,逾期不淘汰的,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17、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产业。优先发展生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业,加快推进观光园核心区、滨河度假中心、国御温泉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市服务业增速、增加值占GDP比重比去年提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发展,力争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比去年提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端装备,拓展产业链条,力争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比去年提高。
五、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
18、加强规划引导。落实《藁城市节能工作“”规划》;制定并印发《藁城市20xx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
19、建立“能效领跑企业”制度。出台创建能效领跑企业实施方案。在钢铁、水泥、电力、焦化、合成氨等行业中选择管理优、指标好、潜力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使其能效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授予“能效领跑企业”称号,引领其他企业对标活动,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提高。
20、强化价格调节作用。加大惩罚性电价政策执行力度,所征收电费专项用以支持节能工作。落实鼓励余热余压发电和沼气发电上网价格,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和阶梯电价、阶梯水价。
21、健全市场驱动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升级改造。
22、拓宽投资融资渠道。积极申报中央及省市预算内资金、财政奖励资金、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等,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力争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所减免税金专项用于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循环经济发展及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扶持“双三十”单位、“千家”企业、“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等。
23、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节能监察机构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其执法能力水平。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和检查,组织开展节能监察专项行动,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对超标准限额用能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
六、搞好宣传培训,动员全民参与
24、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培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安排,继续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师培训、能源统计培训、节能管理和高耗能设备操作人员专项培训,举办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无车日等活动。开展节能科普宣传,培养全市人民节约能源意识,促进全民节能素质的提高。
25、加快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加大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电机等产品推广力度。引导市民拒绝一次性筷子、超薄塑料袋、过度包装产品等,鼓励循环使用再生资源产品。
26、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节能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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