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阶段,是面向社会、服务社会重要环节,必须根据教学计划,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行严格训练。
(二)毕业实习的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药学事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观念。
2、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1)掌握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的理论和技能。
(2)熟悉医院药剂科或制药企业的任务和分工,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熟悉药物制剂的制备和质量鉴定的基本理论与操作技能。
(4)熟悉药物新产品的研制、工艺设计、质量标准制订及其药效学、药理学、毒理学研究方法及实验操作规程。
二、进入实习单位后的有关要求:
(一)组织纪律:
1、实习生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生实行实习大组长负责制度,由大组长协助实习单位负责本组同学的组织与管理,协助指导老师工作。实习大组长要及时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3、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日期到实习单位报到,并按规定日期结束实习,离开实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延迟报到或提早离开者,作旷实习论处。
4、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谈,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会客。在思想政治、业余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及时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实习学生进入工作室要服装整洁,衣帽穿戴整齐,言谈和行为要端正。
5、尊重带教老师,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艰苦踏实,循序渐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
6、所进行的一切实验须如实记录,严禁弄虚作假、涂改伪造、属保密范围的科研成果等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向外泄露。使用精密仪器和贵重试剂须先经老师同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7、下班前应整理好实验工作台,清洁实验器材,归放所用之物,并做好清洁卫生。
8、实习期间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各项活动、包括劳动、爱国卫生、宣教学习和业务讲座,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自觉抵制社会不良习气的侵袭,不得私自去地方娱乐场所、网吧游玩;禁止私自下河游泳,禁止私自租车外出游玩,以免发生事故。凡不执行规定者,后果自负。
9、爱护实习单位一切财产,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因粗枝大叶,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实习管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1)事假。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按旷课论。
1天,带教教师批准并签名。
2天以内,由实习单位批准并备案。
3天及以上,报海源学院教学部临床暨实践教学科审核,教学部批准。
一周以上,报学院领导批准。
假满应按时返回实习单位,向准假人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销假、续假手续均应在原假条上注明,组长登记备查。
(2)病假。凭所在实习医院的病情证明。
3天以内,由带教教师批准。
1周以内,由实习单位批准。
1周以上,由实习单位报海源学院教学部临床暨实践教学科审核,教学部批准。
一月以上,报学院领导批准。
(3)节假日。实习生无寒暑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妇女节、五一、国庆节、元旦、春节)必须按所在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服从实习单位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实习期间凡请假者必须补所缺实习内容。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旷课累计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40学时给予留级处分,旷课累计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60学时及其以上者按退学处理(每天按8学时计算)。
(6)给予实习生纪律处分时,需由所在实习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实习单位核实情况签署意见,报海源学院教学部,由院长签发执行。
(7)实习期间,,不得任意改时间。
(二)管理职责:
1、教学部毕业实习工作主要任务为:
(1)制定实习计划。
(2)审核实习大纲。
(3)组织相关老师,经常深入实习单位,掌握学生情况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生管理工作。
(4)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
(6)具体工作由临床暨实践教学科负责。
2、实习单位受学校委托对毕业实习进行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3、实习部门是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教学组织,由科室主任负责领导工作,并组织全科室人员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4、主管实习教师主要任务是:
(1)安置安排实习生,介绍单位情况、职责范围。
(2)检查实习大纲完成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3)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检查实习生劳动纪律。
(4)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具体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实习成绩、实习表现、进行成绩评定,写出评语。
5、实习组长职责:
学校安排的各个实习单位成立实习小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具体职责如下:
(1)经常了解同学思想品行、要求及意见,经常向实习科室主管实习老师汇报学生情况、存在问题。
(2)组长每天记录实习组全体同学考勤情况,月终报班主任,班主任报临床暨实践教学科。
(3)、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坏,除立即向主管实习老师报告外,还应及时报告学院以妥善处理。
6、班主任职责:
(1)定期深入实习单位,深入学生,熟知学生实习状态,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有相关工作记录,实习结束后交学院备查。
(2)具体负责实习学生生活等日常管理。
(3)定期向教学部、学工部汇报实习情况。
(4)学生请病假、事假由科室及学院批准,班主任不得批假。
(5)坚持重大事项书面汇报制度。
(6)学生病假、事假旷实习应有专门记录。
(7)根据实习计划与教学部一道安排学生的实习分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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