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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王老吉”归属难定

2020-06-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千亿“王老吉”归属难定

作者:梅岭

来源:《大经贸》 2012年第1期

文:梅岭

2011年12月29日,在年末的最后三天,中国商标第一案“王老吉”商标何去何从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两个来自南方的企业,却在北京,围绕着1080亿元的商标权,展开了近5个小时的论战。

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纷争,在此次声势浩大的庭审后依然没有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当争辩结束后,加多宝集团向记者给出的声明中谈道:“在仲裁裁决尚未作出之前,我们不准备就本案有关的问题发表任何解释性言论,作出这一决定,对鸿道公司来说是一件非常艰难的选择。”

反观广药集团,除了对外界展示了有关合同上的漏洞证据和不断强调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商标的时间已在2010年5月已经截止之外,广药也尚未带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结论。

一个是王老吉商标的拥有者,一个是十年时间将王老吉做到家喻户晓的租赁者,围绕着中国第一商标周围的,正是品牌发展壮大前后的种种漏洞和后遗症。当外界都在揣测和解是对双方而言最合适的方式后,庭审结束,知情人士透露:和解,不太可能……

12月29日现场

2011年12月28日,加多宝集团举行了内部管理层会议,在一片紧张气氛的笼罩下,对隔日庭审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王老吉”这一商标,已从2002年开始,便已成为加多宝的顶梁之柱,因此,这一内部会议开到了28日晚上6时多。

由于牵涉到“中国商标第一案”,双方准备极为充分。广药方面:广州市政府有关方面直接督办此事,并且委派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此事,并配备有另外两家北京律师事务所协助跟进。并准备了大量材料以及由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出具的鉴损报告。

加多宝方面除给法庭提交了一些相关证据,主要关于加多宝如何打造和维护王老吉品牌,这个香港的企业还从上海聘请了相关律师,而据知情人透露,加多宝方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有一位身份为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原副秘书长。

双方前期提供的材料已达上百页,一切准备就绪后,12月29日上午8时,在北京西直门桥东的国际商会大厦5楼,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庭审会上,双方正式开始了激烈的争辩。而首席仲裁员则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指定,另外两位仲裁员分别由广药和加多宝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中指定。

遗憾的是,加多宝方的鸿道集团,出于自身原因,不同意媒体进入公开审理,因而提出建议仲裁庭要求双方不要就仲裁内容与媒体进行沟通。这一消息,令场外闻讯而来的大批媒体只能在场外苦苦守候。

在庭审中途,不愿意对外公开的加多宝方,却意外地迎来了红罐王老吉的供应商北京奥瑞金公司,这家供应商对媒体表示:我们一年要给加多宝供应4亿多个空罐子,并在2011年加了新的生产线。如果仲裁结果对加多宝方面不利,我们将面临重大损失。

近5个小时后,12月29日下午1时17分,一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出来对媒体表示仲裁已经结束。加多宝方和广药方均未从正常渠道离开仲裁庭。而这饱受关注的仲裁结果,据悉最快2个月,最长半年后才能予以公布。

缄默之下,唯一能得到的信息,只有双方庭审现场争论激烈,并暂时没有和解的可能。这场旷日持久的红绿王老吉之战,在一方拥有内地所有权,一方掌握了一个超强销售模式的情况下,依旧没能有所结论。

受贿案引发的时间差距

2011年12月29日的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商标使用权时间,加多宝方坚持认为自己使用王老吉商标时间在2020年截止,而广药集团则认为,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实质已在2010年5月到期。

10年的合同时间,年销售额超160亿元,品牌价值高达1080亿元的商标,对于旗下只有王老吉这一知名品牌的加多宝和目前旗下两家公司急需重组的广药集团,意义均甚大。那么为何会出现这10年的租赁差距,这则缘于一宗受贿案。

2005年,广药元老李益民受贿被抓。其中在2001年至2003年间,李益民先后收受香港加多宝公司陈某贿金300万港元。而陈某证词中表示:加多宝公司租用的“王老吉”商标到2003年使用权即将到期,因此以300万港元行贿李益民是为将商标使用权加签10年。

就王老吉商标租赁这一问题,此前广药集团某高层曾表示:“已经不止一名高管栽在这上面了。”在李益民受贿被抓后一段时间里,双方对此均讳莫如深。而在双方矛盾已公开化后,广药律师团队公开向媒体提供了两份补充协议文件。

文件显示:据广药集团原副总经理李益民的案宗,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2002年11月,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两家企业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但在广药方看来,这两份协议,已违反了合同法第52条关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广药方面强势认为:鸿道集团在与广药公司此前的合同签约时存在贿赂的性质,并且合同价款过低。商标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被“贱卖”,已经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我们的态度一直都很坚定,坚决不承认任何非法的合作合同。”

“租赁就是商标许可,这要看合同怎么约定,合同期到了要么依照价值评估来计算,没有约定就不用付对价。到时候广药到期就收回。”此前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孔夏雨对记者称。

当广药集团将行贿细节公之于众后,相关律师对记者表示:“这得看你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利益到底是国家利益还是国有企业自身的利益。如果牵涉到国家利益,那么行贿而来的合同自然无效。但如果是企业自身的利益,那么这个合同的签署并非完全无效。”

目前,李益民仍在服刑,陈鸿道依旧被保释外逃,庭审结束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表示:目前仲裁结果并未出来,并不能给予判断。

10年仅涨50万

据业内消息指出,此轮仲裁本在去年9月举行,但后延期至12月底。而在仲裁前,广药集团曾派人前往香港拜访鸿道集团高层,试图和解。

但鸿道集团给予的和解条件为广药同意鸿道集团收购王老吉商标遭到广药拒绝后,双方不欢而散走上仲裁道路。

此前,市场认为双方可以和解的空间,则是王老吉商标的租赁价格。而在此轮仲裁过程中,广药集团也公开拿出了“贱卖”王老吉的证据。资料显示,1997年,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

道集团合同生效后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罐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

这时,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征收的租赁价格为450万元,并根据当时鸿道集团每年2亿元的销售额提出了2.25%的商标使用费,每年约有千分之九上浮。而后因受贿案带来的品牌续租,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今每年以浮增8%-9%的比例增加到2011年的506万元。而按照这个上浮标准,到了2020年,鸿道集团付给广药集团的年租金,也仅仅只有537万元。

与此相对的,是王老吉品牌价值的不断飙升,在加多宝的十年经营以及被奉为营销案例经典的亿元捐款后,王老吉从2002年销售额不到2亿元,在2010年达到150亿元,8年的时间里增长率75倍。在广药看来,自己在商标出租费用上的损失,至少超过3亿元。

而此前据媒体报道:广药集团初衷是在目前的市场基础上,重新拟定王老吉商标的租赁费用,而非终止与鸿道集团的合作。因为在十年的时间里,王老吉依托加多宝铺设的市场基础,并非广药集团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而这也是市场认为双方和解空间较大的主要原因。但在同时,鸿道集团在王老吉商标争夺上打出的一系列“悲情牌”,令其获得了年度最悲情品牌称号的同时,也触动了广药集团的神经。在声势浩大地发布了王老吉商标过千亿元给加多宝施压的同时,也表示“会将官司打到底”。

企业争夺背后,据AC尼尔森的统计,自2007年以来,王老吉在中国罐装饮料市场的销售额已超越众碳酸饮料。花期银行早前的研究报告也指出,王老吉占内地凉茶饮料市场90%的份额,罐装销量约为盒装10倍……

在鸿道集团、广药集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三者均对此事发表意见的当下,2012年的王老吉品牌到底归谁所有,至今还是一个待解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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