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清证明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
合欢阳光城二、三、四期,即035#-125#住宅;2#、3#公建;1#-6#车库(含地下室增建)_工程,已取得石家庄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_石家庄市东方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结清_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_(施工企业)工程款,不存在拖欠问题,如该工程再出现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导致的上访事件,属于恶意讨薪,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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