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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件协议-销售业绩考核协议模板

2021-09-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劳动合同附件:

业绩目标考核补充协议

协议人: 成都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附件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各项条款。

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刻进入业绩目标考核。 一、试用期业绩目标考核 1、业绩目标考核期限

业绩目标考核时间为 2 个月。每月10日前入职,考核时间为入职当月和次月;每月10日后(含10日)入职,考核时间为入职次月和第3个月。每月1日公布试用人员考核结果。 2、业绩目标考核标准

(1)业绩目标考核期间累计实收达到 2.5万 业绩,即可办转正手续,从次月1日起转为合格健康顾问;

(2)试用期首月未达到 6000元 业绩者,由营销中心负责人视其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试用;

(3)试用期满累积未达成 2.5万元 业绩标准,则淘汰。 3、业绩目标考核结果

业绩目标考核期结束,未达成业绩目标考核要求的,公司结束业绩目标考核期。如其本人书面申请,且经营销中心负责人签字,可以暂保留OA并进行代理销售公司产品和服务,为时 1 个月,在此期间

达成以下标准,可自次月1日起办理入职及转正手续,转正后发放转正奖金2000元并享受合格人员相关待遇。

具体标准如下:

(1) 月均早会参会率≥85%;

(2) 严格按要求填写活动日志,且每日最少客户访量为3访,达标日拜访率≧80%;按公司要求工作汇报率≥90%;

(3) 试用期业绩与代理期内业绩累积达到3万或有已下单并排期的团检业务大于6万。

二、劳动合同期间维持业绩目标考核

所有乙方均需参加劳动合同维持滚动业绩目标考核:

1、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实施每连续 2 个月累计业绩计算的滚动式业绩目标考核。

相关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每连续两个月业绩累积≥2万元; (2)任何一个单月业绩不得少于2000元; (3)月均出勤率≥80%; (4)工作汇报率≥90%;

(5)工作日志填写率100%且合格率≥90%;

上述合同维持的标准须同时达成,营销中心每月定期进行检查,达标则继续维持劳动合同,如未达到,则于次月1日起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及乙方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业绩目标考核标准,业绩目标制定时应做到公正、公开。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徇私舞弊及严重失职行为的,有权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乙方为完成业绩目标提供合理的支持。 (4)甲方应按时足额发放薪酬和奖金。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工作任务的知情权。 (2)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协议和劳动合同约定,如甲方未按时提供相应的薪酬和奖金,乙方有权提出异议。

(4)乙方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目标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目标考核期间或知道目标考核结果 3 个工作日内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甲方的业绩目标考核任务,并按时按量完成。

(6)乙方应遵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甲方商业秘密。

(7)乙方认真接受甲方有关部门进行业绩目标考核和工作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1、 本合同附件协议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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