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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0-05-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常庄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

关注学业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

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

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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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

成功的期望,使教师有信心,学生有希望。教师的评语要注满“师情”,透出一个“爱”字,点燃学生的希望之光,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

(五) 模糊性原则。运用模糊控制理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文化课考试,量化学生的学习成绩,改较精确的百分制为较模糊的等级制,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及兴趣、意志、个性、态度和习惯等智力因素不易量化的项目,一律采用操行评语定性评价。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评价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两部分组成。

品德修养。爱国爱校、 关心集体,遵守纪律、 遵守公德,努力学习、 勤思好问,孝敬父母、 尊敬师长,注意安全、 讲究卫生,文明健康、勤俭朴素,关心他人、团结同学,城实守信、知错就改,热爱自然、爱护环境,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行为习惯 。在学校里说普通话,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昨业字迹工整,不马虎;自己整理书包和书桌,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认真做好两操,能和别人合作,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按时起床和睡觉 ,吃饭不挑食,喜欢读有益的课外书,不进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不乱用零花钱,爱护花草和树木,饭前便后会洗手,进出家门主动和大人打招呼。

(二)学科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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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成的基本目标。每学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含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要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创设情境、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验与内化。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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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科发展目标的评价

⒈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纸笔测验、考试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⑴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要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书写状况,正确率,创造性解决问题情况;完成作业的速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来进行综合评价。

除了传统的纸笔作业之外,更应注重口语交际作业、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等促进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际表现能力的表现性作业。表现性作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参加社会工艺活动记录、学科实验、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数目、摘录笔记、反思交流笔记等。

⑵平时学习: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认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测验),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⑶期末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验外,也可以选择听力考试、口试、实际操作等质性评价形式。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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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轶事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⒉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轶事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质性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

⑴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模、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表现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⑵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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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地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程。

期中期末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三)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子女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子女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①家长评语。②教师(班主任)评语。等级包括:①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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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②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评价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现。

(五)综合素质报告单

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由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学科学业水平综合评价表,包括多主体评价和教师综合评语构成。将期末考试与学生的日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学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报告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学习习惯方面的情况。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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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学生操行评价(初评)表

班级 姓名

自评 项目 内容 互评 ★★ ★★★★★ ★★ ★ ★ ★ 学生自我评价 遵纪守法 尊敬师长懂礼貌,按时到校不缺课,上课认真 守纪好,助人为乐好孩子 上课积极举手,大胆发言,认真倾听老师的讲解和同学的发言,按时认真独立完成作业,书 写工整。 见到师长有礼貌,讲卫生,爱清洁,不说谎话、 脏话,不挑吃穿,不乱花零钱。 团结同学,知错能改,积极参加班集体的各项 活动,主动为集体做事,学做值日会劳动。 家长: 班主任: 勤奋学习 文明礼仪 团结协作 家长 评价 教师 评价

学生操行评价(初评)表

班级 姓名

项目 学生自 我评价 同学互 相评价 评 语 家长 家长: 评价 老师 班主任: 评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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