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图⽰与说明
⼀、进出城主要通道交通标志标线
警⽅提⽰: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的过程中配套建设了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市民驾车出⾏在获得清晰指路引导的同时,请⾃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
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声的法律语⾔,更是守法和执法的依据。随着近年来福州市区道路建设改造和交通结构调整⼒度的不断加⼤,以及交通设施国家标准的修订,多年积累下来的交通设施标准不⼀、新旧混杂等问题逐步显现,交通参与者和新闻媒体多有反映。今年4⽉份以来,交巡警部门在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作中,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相关规定,针对福州实际,突出统⼀性、协调性、超前性、灵活性,全⾯启动交通标志标线的整改完善⼯作。
⾸先,结合城区道路景观改造,先后完成了乌⼭路、⿎屏路、北⼤路、通湖路等10多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整改完善⼯作,完成了579处出租车专⽤停车泊位、858处公交车停靠站、市政道路沿线的653组学校标志及617⾯⼈⾏横道指⽰标志,以及⽕车北站、“限摩限超电”、两车停放点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
其次,随着福州绕城⾼速公路、机场⾼速公路⼆期、东北三环A段、三环⼆期的建成通车,打通了我市北、东、南三个进出城⽅向的重要通道,同时西北⼆环成为市区道路与绕城⾼速、机场⾼速和三环路连接的主动脉,城际交通与快速⼲道之间的承接作⽤愈发凸显,交通标志标线的指路引导作⽤也愈发重要。交巡警部门迅速与道路建设单位对接,完善了西北⼆环、绕城⾼速、机场⾼速⼆期、三环⼆期的交通标志标线。为了让驾车⼈容易识别和发挥提醒、告知、引导的作⽤,在交通标志标线完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规范统⼀、指⽰清晰、保障安全、重复引导的四⼤特点。 特点⼀:规范统⼀
——统⼀设置车道⾏驶⽅向标志。在西北⼆环沿线13处统⼀设置了27⾯车道⾏驶⽅向标志,提前告知驾驶⼈在上⾼架桥或进⼊路⼝时按道⾏驶,避免发⽣事故。
据统计,截⾄11⽉4⽇,交巡警部门已在市区20条道路的交通信号灯路⼝设置完成133⾯车道⾏驶⽅向标志。近期还将陆续在市区主次⼲道的信号灯路⼝进⾏设置,并将车道⾏驶⽅向标志的设置作为市区新建、改建道路“四同步”的必备条件之⼀。此标志的设置,全⾯解决了近年来市民反映⽐较强烈的路⼝导向车道指⽰不明晰,路⼝车道增加后难以按⽅向⾏驶等问题。
——统⼀设置限制货运汽车通⾏标志。在西北⼆环沿线11处统⼀设置了限制货运汽车通⾏标志,提醒和告知限制通⾏车辆的种类、时段。
——统⼀设置职⼯接送车停车泊位标志。在西北⼆环沿线10处统⼀设置了职⼯接送车限时停车泊位标志,规范了职⼯接送车停放秩序,同时告知停放限时3分钟。
——统⼀设置摩托车和⾮机动车专⽤停车位标志。在西北⼆环沿线58处统⼀设置了摩托车和⾮机动车专⽤停车位标志,提醒和告知只允许停放摩托车和⾮机动车,解决了摩托车和⾮机动车⽆处停放、⽆序停放的问题。
特点⼆:指⽰清晰
——将交通标志整合悬挂在⼈⾏天桥上。将各种标志统⼀整合设置在西北⼆环9座⼈⾏过街天桥的两侧,使标志⼀⽬了然。
——在北⼆环路最重要的两个节点清晰指引前往三条重要⼲道。⼆环/福飞路⼝和⼆环/五四路⼝分别设置了连续、递进的⼤型指路标志,引导车辆前往绕城⾼速、机场⾼速、三环路。
——在3条快速⼲道增设指路标志和警告牌。在绕城⾼速、机场⾼速、三环路的每个出⼊⼝及相关路段增设了15⾯固定式交通标志和8⾯临时的警告牌,提⾼了交通标志的指引作⽤。
——提⾼交通标志反光膜的等级。在所有交通标志板⾯上粘贴具有较强反光效果的⼆级反光膜,⼤⼤增加了交通标志的亮度,以⽅便驾驶⼈夜间识别。
——在上下⾼架桥处施划车道分界实线并完善标志。将西北⼆环7座⾼架桥上下桥处的车道分界线全部施划成实线,禁⽌车辆上下⾼架桥时变道,避免发⽣交通事故。同时设置了4⾯指⽰标志(交通监控、上下⾼架桥禁⽌变更车道、禁⽌摩托车驶⼊、线形诱导)。
——在上下⾼架桥处的导流线内设置突起路标。为增强对驾驶⼈⾏驶路径的指引,在西北⼆环7座⾼架桥上下桥处的导流线内设置突起路标,使导流线在夜间轮廓分明,清晰可见,⼤⼤提⾼上下⾼架桥的安全性。
——设置电⼦警察,加强交通违法监控。在西北⼆环沿线35处设置了69个⽅向电⼦警察,提醒驾车⼈上下⾼架桥时以及在桥下路⼝⾃觉按道⾏驶,避免发⽣交通事故。
特点四:重复引导
——突出指路标志信息的连续性、递进性。在西北⼆环9座⼈⾏过街天桥设置了18⾯指路标志,从南向北连续引导车辆前往绕城⾼速、机场⾼速和三环路,从北向南连续引导车辆前往地标性建筑——海峡国际会展中⼼、⽕车南站。
南往北⽅向
南往北⽅向
北往南⽅向
——在北⼆环路最重要的两个节点清晰指引前往三条重要⼲道。⼆环/福飞路⼝和⼆环/五四路⼝分别设置了连续、递进的⼤型指路标志,引导车辆前往绕城⾼速、机场⾼速、三环路。
——在三条快速⼲道设置连续指路标志。突出三条快速⼲道相互之间及其与市区主⼲道的
连续、递进指引。
下⼀步,交巡警部门将按照前⼀阶段⼯作中形成的符合国标要求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包括出租车、公交车、职⼯接送车以及车道⾏驶⽅向、停车泊位、交通设施杆件和⼈⾏天桥设置标志类型和尺⼨等),以及已经确⽴的标志与标线两者之间的关联性,继续加⼤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改⼒度。近期将规范做好南⼆环、湖东路、华林路、⼋⼀七路等重要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整改设置⼯作,促进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步完善。对我市另⼀条主动脉——东⼆环(连江路),将在该路段改造⼯程启动前,先期完成沿线交通标志的设置⼯作,使之与西、北、南⼆环路的交通标志全⾯对接,并且在该路段改造过程中同步施划交通标线。
⼆、规范设置学校交通安全设施
——统⼀市区学校标志、更换⼈⾏横道指⽰标志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实施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交巡警⽀队在学⽣暑假时间,对市区校园周边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了逐⼀核查,共新设标志1354⾯/组(其中学校标志653组、⼈⾏横道指⽰标志617⾯、“学校”辅助标志84⾯),新施划斑马线56组、修补缺损斑马线20组。截⽌8⽉25⽇,福州市政道路沿线共已设置学校标志741组、⼈⾏横道指⽰标志619⾯、斑马线317组、信号灯37组、中央隔离栏91处。 ⼀、统⼀学校标志
近年来,市公安局⾮常重视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在学校出⼊⼝道路两侧均已设置注意⼉童警告标志(黄底、⿊边、⿊图形),现根据新国标要求,在全市设置规范统⼀的学校标志〔由“注意⼉童”警告标志(黄底、⿊边、⿊图形)和“学校”辅助标志(⽩底、⿊字、⿊边框、⽩⾊衬边)两个交通标志组合组成〕。统⼀后的学校标志更加直观、易懂,更⽅便车辆驾驶⼈识别。具体⽰意图如下:
友情提⽰:
学校标志由警告标志和辅助标志组合组成,设在学校出⼊⼝150⽶范围道路的适当位置,⾯向来车⽅向,⽤以警告车辆驾驶⼈减速慢⾏,注意道路前⽅经常有学⽣出⼊。 ⼆、更换⼈⾏横道指⽰标志
将原来设置的注意⾏⼈警告标志(黄底、⿊边、⿊图形)更换为符合新国家标准(GB5768-2009)的⼈⾏横道指⽰标志(蓝底、⽩三⾓形、⿊图形),⽤于规范提⽰机动车⾏经⼈⾏横道时,应当减速⾏驶;遇有⾏⼈正在通过⼈⾏横道,应当停车让⾏。与原标志相⽐,新标志更加⼈性化、简洁、醒⽬,更便于机动车驾驶⼈识别;同时也提醒⼴⼤市民,通过路⼝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横道。今后市区道路上的⼈⾏横道线,也都将按新国标在⼈⾏横道线两端适当位置规范设置⼈⾏横道指⽰标志,具体⽰意图如下:
友情提⽰:
⼈⾏横道标志属于指⽰标志,表⽰该处为⼈⾏横道。该标志设在⼈⾏横道两端适当位置,并⾯向来车⽅向。
三、全⾯完善市区交通标志
14条道路“限电限摩”交通标志设置到位
开始更换出租车禁⾏和危险品运输车禁⾏标志
开展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作以来,交巡警部门全⼒整改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施划了出租车专⽤停车泊位572个、公交车停靠站标线700个,更换了交通监控设备标志228⾯,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作正在抓紧推进;近期还完成了14条道路“限电限摩”交通标志的设置⼯作,着⼿更换出租车禁⾏和危险品运输车禁⾏标志。 “限摩限电”交通标志全⾯到位 请市民⾃觉遵守
今年8⽉15⽇起,市区“四纵四横”14条道路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车通⾏。为⽅便群众识别限⾏道路,交巡警⽀队从7⽉20⽇⾄8⽉9⽇在限⾏道路上的167个路⼝设置了226⾯相应的交通禁令标志,同时撤除了原设置在五⼀路、五四路、古⽥路、⼋⼀七路等四条道路上的74⾯限时通⾏标志。新设置的标志共有8种,具体情况如下:
⼀、在限⾏道路⼊⼝设置两种标志,提⽰禁⽌驶⼊。⼀是禁⽌摩托车驶⼊标志(如图⼀),⼆是禁⽌超标准电动⾃⾏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车驶⼊标志,主标志为禁⽌电动⾃⾏车驶⼊标志,辅助标志内容为:超标准、未注册(如图⼆)。
以上两种标志均设置在限⾏的“四纵四横”道路的⼊⼝处,具体位置为:杨桥路/⽩马路⼝西侧、东⼤路/六⼀路⼝东侧、⼋⼀七路/乌⼭路⼝东侧和北侧、北⼤路/湖滨路⼝南侧、北⼤路/华林路⼝东侧和南侧、华林路/六⼀北路⼝北侧、五四路/⼆环路⼝南侧、五⼀路/台江路⼝北侧、⽩马路/乌⼭路⼝东侧和北侧、六⼀路/古⽥路⼝西侧和北侧,共计14个点位28⾯标志。
⼆、在限⾏路段与⾮限⾏道路交叉路⼝设置六种标志,提⽰禁⽌转弯或禁⽌直⾏。式样如下:
1、禁⽌直⾏和向左转弯标志
设置位置为:⼋⼀七路/乌⼭路⼝西侧、北⼤路/华林路⼝北侧、六⼀路/古⽥路⼝南侧,共计3个点位3⾯标志。
2、禁⽌直⾏和向右转弯标志
设置位置为:⼋⼀七路/乌⼭路⼝南侧、北⼤路/华林路⼝西侧、六⼀路/古⽥路⼝东侧,共计3个点位3⾯标志。 3、禁⽌直⾏标志
设置位置为:五四路/⼆环路⼝北侧、五⼀路/台江路⼝南侧、⽩马路/乌⼭路⼝南侧,共计3个点位3⾯标志。
4、禁⽌向右转弯标志
设置位置为:五四路/⼆环路⼝西侧、五⼀路/台江路⼝东侧,共计2个点位2⾯标志。 5、禁⽌向左转弯标志
设置位置为:五四路/⼆环路⼝东侧、五⼀路/台江路⼝西侧、⽩马路/乌⼭路⼝西侧,共计3个点位3⾯标志。
6、禁⽌向左向右转弯标志
根据新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交巡警⽀队从8⽉11⽇起对禁⽌出租车通⾏的乌⼭路、加洋路、⼋⼀七路、状元街、仓房街等5条道路,将原先设置的禁⽌出租车驶⼊和禁⽌出租车转弯、直⾏等19⾯交通标志禁⾏统⼀更换。 ⼀、禁⾏路段原有的出租车禁⾏标志(见图例1-7)
⼆、禁⾏路段更换后的出租车禁⾏标志 1、禁⾏路段⼊⼝设置的标志。
设置说明:禁⽌出租车驶⼊标志属于禁令标志,标志设置在禁⽌出租车驶⼊路段的⼊⼝处,表⽰该路段禁⽌出租车通⾏,如有时间规定的⽤辅助标志说明。图例如下:
2、在禁⾏路段与⾮禁⾏道路交叉路⼝设置的标志。
设置说明:禁⽌出租车转弯、直⾏标志属于禁令标志,标志设置在禁⾏路段与⾮禁⾏道路交叉路⼝以前的适当位置,如有时间规定的⽤辅助标志说明。图例如下:
更换危险品运输车禁⾏标志
根据新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交巡警⽀队从8⽉11⽇起统⼀更换危险运输品车禁⾏标志。与原有标志相⽐,新的标志更加简洁、醒⽬,更加便于识别。具体图例如下:
附件:184⾯“限电限摩”标志设置位置清单
四、市区左转弯待转区内的⽂字提⽰改为导向箭头指⽰
为配合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作,5⽉20⽇以来,市公安局交巡警⽀队根据2009年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先后对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站标志标线,交通监控设备标志进⾏规范设置。在此基础上,从6⽉12⽇开始对市区有左转弯待转区的路⼝逐步将⽂字提⽰改为导向箭头指⽰,其功能保持不变。先期对市区⼆环/乌⼭、⼆环/西洪、⼆环/梅峰、⼆环/铜盘、⼆环/屏西等五个路⼝进⾏施划。具体⽰意图如下:
五、统⼀更换交通监控设备标志
市公安局交巡警⽀队为配合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作,继5⽉20⽇开始对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站标志标线进⾏规范设置的基础上,进⼀步深化完善和规范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整治⼯作,根据2009年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有关规定,决定从5⽉27⽇开始,将市区原来设置的202个交通监控设备警告标志,统⼀更换为符合新国家标准的交通监控设备标志,规范提⽰市区道路上设置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位置。与原标志相⽐,新标志更加简洁、醒⽬,更加便于机动车驾驶⼈识别,今后对新增的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点也将按新的国家标准进⾏规范设置。具体⽰意如下:
友情提⽰: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属于指路标志,蓝底、⽩图形、⽩边框、蓝⾊衬边。⽤于告知机动车驾驶⼈该区域设置有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
六、规范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第⼀阶段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站等标志标线设置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声的交通法规语⾔,也是市民出⾏守法和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依据。我市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作开始以来,市领导⾼度关注民⽣,要求市交通整治办⼴泛收集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对市区交通标志标线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研,排查问题,及时整改,规范设置,为市民出⾏提供⽅便。市交巡警部门⾼度重视,将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作作为当前交通整治的⼀项攻坚任务,抓紧落实。交巡警⽀队领导亲⾃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员,深⼊城区每条道路,认真排查交通标志标线问题,并对市民提出的标志标线意见和建议进⾏逐条⽐对,提出完善、整改意见,努⼒做到依法设置、依法整改,实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科学化、规范化、⼈性化。
⼀、统⼀规范设置⾼架桥护栏、标志标线,使之更为美观、畅通。今年4⽉份以来,我市交巡警⽀队对市区12座⾼架桥原设置的⾼、矮护栏不统⼀的问题进⾏了规范,在上桥路段设置了线形诱导标,并施划了导流线;在下桥路段设置了注意合流警告标志,并施划了导流线。这些标志标线的设置,使这12座⾼架桥更加美观了,它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在上⾼架桥时,要认真观察线形诱导标和导流线(如图1所⽰);在下⾼架桥时要仔细观察注意合流警告标志和导流线(如图2所⽰),按照标志标线的指⽰遵章、谨慎驾驶,安全通过,确保畅通。
交巡警友情提⽰:1、导流线属于禁⽌标线,⽤于提⽰车辆按规定的路线⾏驶,不得压线或越线⾏驶。2、机动车驾驶⼈遇有注意合流警告标志,应当谨慎驾驶注意前⽅有车辆汇合进来。 ⼆、启⽤新式交通护栏前端警⽰柱,使之更为醒⽬、安全。针对市区交通护栏前端警⽰柱
(护栏头)长期设置不统⼀、不明显的问题,交巡警⽀队从今年1⽉份开始调研,使⽤不同⽅式进⾏多次试验和实地检验,在综合考虑警⽰、防撞、美观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采⽤⽰意图中的新式交通护栏前端警⽰柱(如图3所⽰)。4⽉份以来,已经完成五⼀路、五四路、⿎屏路、⼋⼀七路、华林路(五四路⼝⾄⿎屏路⼝)等路段交通护栏前端警⽰柱的更换⼯作。⽬前,交巡警⽀队已开始在市区道路设有中央隔离交通护栏的路段上设置。
交巡警友情提⽰:为了防⽌车辆在转弯、调头时刮擦交通护栏,同时在夜间警⽰机动车驾驶⼈注意交通护栏设置的位置,新式交通护栏前端警⽰柱的⽴柱头粘贴有线形诱导标,同时延长交通护栏头铸铁底座的长度作为阻车器,并粘贴有反光标识,该设施还能⼤⼤增强交通护栏的反光及防撞效果。
三、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站标志标线,使之更加规范、便民。从现在起⾄6⽉底,我市交巡警将对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站等标志标线进⾏整改完善,不断完善公共交通等交通设施,进⼀步⽅便市民出⾏。第⼀阶段⼯作主要对市区现有471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的标志标线进⾏规范设置。
施划出租车专⽤上下客停车位标线(如图4所⽰),标线为蓝⾊虚实线,允许出租车即停即⾛。对于停车位附近机⾮分界线施划为⽩⾊虚实线的,虚线侧允许出租车临时跨越,出租车可按标线指⽰出⼊停车位。
施划出租车专⽤待客停车位标线(如图5所⽰),标线为蓝⾊实线,允许出租车在停车位内待客。对于停车位附近机⾮分界线施划为⽩⾊虚实线的,虚线侧允许出租车临时跨越,出租车可按标线指⽰出⼊停车位。
更换出租车专⽤停车位标志。将市区现有出租车停靠点的标志(尺⼨为60×80厘⽶)统⼀更换为符合新的国家标准的标志(尺⼨为80×80厘⽶,如图6所⽰),统⼀作为出租车专⽤上下客和专⽤待客停车位标志。
交巡警友情提⽰:1、车⾏道边缘⽩⾊虚实线的虚线侧允许出租车越线⾏驶,实线侧禁⽌越线⾏驶。2、出租车专⽤停车位标志标线更换、施划期间,原有出租车停靠点标志继续使⽤。3、⼴⼤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应到出租车专⽤停车位地点等候,具体地点将在报纸、⽹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布。4、出租车专⽤停车位只供出租车停靠,其他车辆不得停靠。
同时,对原来没有施划公交车停靠站标线的站点进⾏规范施划。公交车停靠站标线有两种,⼀种是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如图7所⽰),另⼀种是路边式停靠站标线(如图8所⽰)。
交巡警友情提⽰:1、标线施划区域是公交车可停靠区域,其他车辆不得在该区域停留。2、公交车应当按标线位置单排依次有序进出停靠站,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地点停车上、下客。3、⼴⼤市民乘车时,应当在公交车候车站台上候车,不得进⼊停靠站标线区域内。
从今年5⽉份开始,交巡警⽀队专门成⽴市区交通标志标线整改⼯作领导⼩组,集中⼒量利⽤半年时间,分四个阶段继续对市区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交通标志标线进⾏⼀次全⾯的排查和整改。对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站等标志标线进⾏整改,不断完善公共交通等设施,进⼀步⽅便市民出⾏。
⼆0⼀0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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